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要約收購
【考綱要求】掌握
【所屬章節】第一章 第四節
【考點解析】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觸發要約收購。
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購要約應當約定,被收購公司股東承諾出售的股份數額超過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的,收購人按比例進行收購。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及時公告,載明具體變更事項。
【2019.11真題測試】
下列關于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的說法,正確的有( )
Ⅰ.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Ⅱ.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45日
Ⅲ.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超過60日
Ⅳ.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超過90日
A.Ⅰ、Ⅳ
B.Ⅰ、Ⅲ
C.Ⅱ、Ⅲ
D.Ⅱ、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