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程序
1.董事會決議并經股東大會批準。
2.發行申報。一經申報,未經證監會同意,不得隨意增加、撤回或更換。
3.申報文件的編制。
(二)證券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P351-355
1.基本要求。證券公司按照第20號準則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
公開發行的證券公司債券,發行人報送的申請文件應包括公開披露的文件和一切相關的資料。
2.整套文件包括兩個部分:在指定報刊及網站披露的文件;不要求在指定報刊及網站披露的文件。
知識點三、證券公司債券的上市與交易
1.證券公司債券由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托管和結算。經批準,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也可以負責證券公司債券的登記、托管和結算。
2.公開發行的債券應當申請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集中競價交易;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轉讓。
3.債券申請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券發行申請已獲批準并發行完畢;
(2)實際發行債券的面值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
(3)申請上市時仍符合公開發行的條件;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4.上市債券到期前1個月終止上市交易,由發行人辦理兌付事宜。
5.轉讓及要求。定向發行的債券可采取協議方式轉讓,也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采取其他方式轉讓,最小轉讓單位不得少于面值50萬元。
知識點四、發行證券公司債券有關的信息披露 P351
定向發行債券的募集說明書及相關資料不得在媒體上公開刊登或變相公開刊登。
(一)公開發行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披露
1.募集說明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和豁免。
第21號準則的規定是對募集說明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都應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基于商業機密等原因不便披露的,發行人可向證監會申請豁免。
2.募集說明書及其引用的財務報告有效期。
最近1期的財務會計資料在財務報告截止日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可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3.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的保證與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律師、注冊會計師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的保證與所負的責任。
4.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有關信息的披露。
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募集說明書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種證監會指定的的報刊,同時將全文刊登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并置備于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主承銷商及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查閱。
5.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編制和披露。(了解)
6.募集說明書的內容和格式。(了解)
(二)公開發行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的披露
發行人針對實際情況編制募集說明書摘要,但應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重要內容,不得出現內容上不一致或因遺漏重要信息而誤導投資者的情況。
(三)公開發行債券上市公告書的披露。(P362,了解)
(四)公開發行債券的持續信息披露
1.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向債券持有人披露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2.發行人應當于本息支付日前10日內,就有關事宜在報刊上公告3次。
3.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后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之后2個月提交。
4.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應該公告債券持有人。
(五)定向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
募集說明書引用的經審計的最近1期財務會計資料在財務報告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可由發行人申請適當延長。
發行人向合格投資者提供募集說明書及其他債券發行的相關信息,應以非公開的方式披露,不得在媒體上公開刊登或變相公開刊登。
編輯推薦:2013年證券從業發行與承銷試題答案匯總
精選推薦:2013證券考綱要求與章節同步測試 |2013證券交易|基礎知識考前輔導
233網校提供了2013年證券發行與承銷單科VIP班(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證券發行與承銷》精講班等課程免費試聽 點擊進入>>。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