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可轉換債券到期后五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的利息。
142、外部融資是來源于公司外部的融資,包括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向銀行借款,公司獲得的商業信用、融資租賃不屬于外部融資的范圍。( )
14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最短期限為2年,最長期限為6年,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發行人具體情況而定。( )
144、公司法人財產的安全性是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首要條件,是公司 作為獨立民事主體存在的基礎,也是公司作為市場生存和發展主體的必要 條件。( )
14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36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 )
146、輔導協議簽署后10個工作日內,輔導機構應向派出機構進行輔導備案登記。( )
147、股份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監事。( )
148、收購合同生效前,收購雙方要辦理股權轉讓登記過戶等手續。( )
149、所有證券承銷機構,在其承銷股票的發行過程中不得直接或變相以其他認購人的名義申購自己所承銷的股票,只能按規定在發行結束后包銷剩余的股票。 ( )
150、上市公司及交易對方與證券服務機構簽訂聘用合同后,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更換證券服務機構,無須披露更換的具體原因以及證券服務機構的陳述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