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如果一項潛在損失是可能的,且損失的數額是可以合理地估計出來的,則該項損失應作為應計項目,在會計報表中反映。如果可能損失的金額無法合理估計,或者如果損失僅僅有些可能,則不能在附注中反映。 ( ?。?br />152、目前我國關于債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較少,債券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對企業債券和國債現券交易和回購的管理方面。( ?。?br />153、盡職調查中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調查包括: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 ?。?br />154、每次參加發審委會議的發審委委員為10名。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5票時才能為通過。( )
155、上市公司確實需要改變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的,經股東大會批準即可。 ( ?。?br />156、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運作和議事規則
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
157、當注冊會計師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必要,可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對重要事項的說明。( ?。?br />158、董事長由董事會1/3以上的董事選舉產生和罷免,副董事長由董事長任命和罷免。 ( )
159、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債券的成本可以看作是使投資者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利息和本金收入)的現值與目前債券的市場價格相等的一個折現率。 ( ?。?br />160、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