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認股權的執行增加公司的權益資本,同時改變其負債。( ?。?br />162、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所引用的財務報告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一名注冊會計師簽署。 ( ?。?BR>
163、國家專有地財產和土地資源、股東個人資產、破產申請發生前已經為債權設置擔保的財產以及他人存放的財產不得作為破產財產。 ( )
164、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人應按要求編制債券募集說明書,但不要求編制募集說明書摘要。 ( ?。?br />165、上市公司當年虧損,證券交易所應暫停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br />166、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訂實施前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歷史上的上市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論其股東所有制性質如何,如果該公司經營期滿3年,增資公開發行股票后,即可申請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另一種是新發起設立、設立時間不滿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 ?。?br />167、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控股股東不需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
168、保薦人應當自持續督導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報送“保薦總結報告書”。( ?。?br />169、20世紀80年代,公司債券的發展與金融品種的創新活動達到高潮。 ( )
170、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務風險(質量)控制與投資銀行業務運作應適當分離,客戶回訪應主要由投資銀行風險(質量)控制部門完成。(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