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擬發行上市公司原則上應以租賃方式從主發起人或控股股東、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 ( )
112、
在地方政府債券的債權托管中規定,在招標工作結束后,各中標承銷團成員應通過招標系統填制“債權托管申請書”,在中央國債登記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選擇托管。逾時未填制的,系統默認全部在國債登記公司托管。 ( )
113、
貸款服務機構不能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 )
114、
根據于2006年5月8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 ( )
115、
經理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 )
116、
由財政、金融、稅收、土地使用、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引致的不受發行人控制的風險可以不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 )
117、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證券發行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1個工作日予以公告。 ( )
118、
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一般采取配售方式。 ( )
119、
證券經營機構采用包銷方式,若承銷團不能全部售出證券,則承銷商在承銷期結束時自行購人售后剩余的證券。( )
120、
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高于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