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訂實施前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歷史上的上市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論其股東所有制性質如何,如果該公司經營期滿3年,增資公開發行股票后,即可申請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另一種是新發起設立、設立時間不滿3年的股份有限公司。 ( )
142、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董事會應當指定1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并報交易所備案,同時盡快確定董事會秘書人選。( )
143、
依據中國香港有關監管規則的要求,在招股說明書正式披露和申報注冊之前,所有董事應當簽署“責任聲明書”。( )
14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報注冊地證監局和證券交易所備案。( )
145、
如果發行人計劃招募的股份數額較大,既在中國和美國進行公開發售,同時又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進行全球配售,則在發行準備階段只需要準備國際配售信息備忘錄。 ( )
146、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業經重組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后,凡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均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境外上市申請。( )
147、
上市公司應當在可轉換公司債券開始轉股前5個交易日內披露實施轉股的公告。( )
148、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過程中涉嫌違反政府有關法規、規章的證券經營機構,可以進行調查。但如果涉及商業秘密,證券經營機構可以拒絕提供有關材料。 ( )
149、
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控股股東不需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 )
150、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條款,投資者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但不包括登記在其一致行動人名下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