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中國證監會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后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履行收購協議
142、對于事先已確定發行條款的國債,我國仍采取承購包銷方式,目前主要運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憑證式國債的發行。( )
143、
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國家政策有權否決不符合實質條件的證券發行申請。 ( )
144、投資者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上市公司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商務部報送相關申請文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
145、《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規定,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
14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
147、公司為公司股東(含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在此種情況下,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可參加表決。( )
148、凈經營收入理論假定,當企業增加債務融資時,股票融資的成本不變。( )
149、《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5年(含5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
150、招股說明書應披露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存在的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系或其他權益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