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權要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
122、
發行人報送申請文件后,在中國證監會核準前,發生應予披露事項的,應向中國證監會書面說明情況并及時修改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 )
123、
重大資產重組構成關聯交易的,獨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關聯股東的影響發表意見。( )
124、
發行人及其承銷商違反規定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改正。( )
125、
發行人應披露持有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以及作為股東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出的重要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
126、
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業開始逐漸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過渡。( )
127、
發審委委員在審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非公開發行證券申請時,不得提議暫緩表決。( )
128、
并購重組申請人如果認為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與其存在利害沖突或者潛在的利害沖突,可能影響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公正履行職責的,可以在報送并購重組委員會會議審核的并購重組申請文件時,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要求有關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予以回避的書面申請。( )
129、
上市公司及交易對方與證券服務機構簽訂聘用合同后,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更換證券服務機構,無須披露更換的具體原因以及證券服務機構的陳述意見。( )
130、
在注冊有效期內,對于已注冊但尚未發行的集合票據,債項信用級別低于發行注冊時信用級別的,集合票據發行注冊自動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