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考 試 說 明
一、考試性質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考試方式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方式為閉卷考試,在答題卡或試卷上作答。
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考試題型
前三個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漏選均不得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產技術》試卷由1組必答題和4組選答題組成,必答題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4組選答題分別為 “礦山安全技術”(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第八章)、“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第九章)和綜合安全技術(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考生須完成必答題(占分值的90%)的內容和任意一組選答題(占分值的10%)的內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題型為主觀題,即根據所給出的案例內容,回答所提出的問題,答案寫在試卷上。考試內容包含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應急預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本科目考試內容覆蓋前三科的所有知識,綜合性較強,旨在考查考生對前三科所有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
四個科目每科試卷總分均為100分。
五、考試時間
2006年考試于9月9日和9月10日兩天進行,每個半天考一個科目,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附件2
考 試 樣 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符合題意)
粉塵檢測是以科學的方法對生產環境空氣中粉塵的含量及其物理化學性狀進行測定、分析和檢查的工作。下列方法中用來測量粉塵分散度的方法是( )。
A. 濾膜測塵法 B. 焦磷酸質量法
C. 光散射法 D. 紅外分光分析法
(答案:C)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錯選、漏選均不得分)
在無法通過計劃來實現本質安全時,要使用安全裝置來消除危險。設置安全裝置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
A. 安全裝置的強度 B. 將危險部位消失在視線之外
C. 考慮人的疲勞因素 D. 安全裝置對機器的影響
E. 工作平臺的位置及高度
(答案:A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