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市場約束
9.2.1 市場約束機制
1.市場約束機制:在有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依靠包括存款人、其他債權人、銀行股東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驅動,使這些利益相關者根據自身掌握的信息及判斷,在必要時采取影響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合理行動
2.市場約束參與方及其作用:監管部門、公眾存款人、股東、其他債權人、外部中介機構、其他參與方
9.2.2信息披露
1.分為會計信息和監管要求兩類。原則:側重披露總量指標,謹慎披露結構指標,暫不披露機密指標
2.信息披露要求:日常監督機制、懲罰機制、監管當局責任
4.監管要求信息披露與會計信息披露的關系:內容、方式、要求
9.2.3外部審計
1.外部審計與信息披露的關系:
(1)外部審計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①信息披露內容不全面
②風險信息披露不充分
③表外業務信息披露不充分
④信息披露監控機制仍需完善
(2)信息披露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①是消除信息不對稱及降低代理成本的最有效途徑,是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②能降低審計人員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③增強外部市場對經營者行為的約束,優化審計環境
④將企業及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充分暴露在會計報表使用者面前,促進經營者形成有效的自我約束
⑤使得投資、債券等市場基礎穩固,審計風險得以降低
2.外部審計與監督檢查的關系:
①側重點不同
②方式、內容、目標存在共性
③相輔相成
④共同成為市場主體關注、評價、選擇銀行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