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信用風險控制
3.4.1 限額管理
從銀行管理層面,限額的指定過程體現了商業銀行董事會對損失的容忍程度,反應了商業銀行在信用風險管理上的政策要求和風險資本低于以及消化損失的能力。從信貸業務層面,商業銀行分散信用風險、降低信貸集中度的通常做法就是對客戶、行業、取悅和資產組合實行授信限額管理。
1.單一客戶限額管理
(1)客戶的債務承受能力MBC=EQ*LM;LM=f(CCR)
MBC最高債務承受額;EQ所有者權益;LM杠桿系數;CCR客戶資信等級;f客戶資信等級與杠桿系數對應的函數關系。
(2)銀行的損失承受能力
2.集團客戶限額管理
(1)根據總行關于行業的總體指導方針和集團客戶與授信行的密切關系。初步確定對該集團的授信限額
(2)根據單一客戶的授信限額,初步測算關聯企業各成員單位最高授信限額的參考值
(3)分析各授信單位的具體情況,調整各成員單位的授信限額
主要做到:統一識別標準,實施總量控制;掌握充分信息,避免過度授信;主辦銀行牽頭,協調信貸業務。一般由集團公司總部所在地的銀行機構或集團公司核心企業所在地的銀行機構作為牽頭行或主辦行,建立集團客戶小組,進行信貸工作的協調。
3.國家和區域限額管理
(1)國家風險限額管理:結售匯限制、投資利潤匯回限制。國家風險限額至少每年重新檢查一次。
(2)區域風險限額管理
4.組合限額管理
(1)授信集中度限額:授信集中度限額,行業、產品、風險等級和擔保是最常用的組合限額設定維度。
(2)總體組合限額:該限額是在分別計量貸款、投資、交易和表外風險等不同大類組合限額的基礎上計算得出的。如果商業銀行資本不足,則應根據情況調整每個維度的限額,使經濟資本能夠彌補信用風險暴露可能引致的損失。
設定組合限額步驟:第一,按某組合唯獨確定資本分配權重,考慮在戰略層面上行的重要性;經濟前景;當前組合集中度情況;收益率。第二,根據資本分配權重,對與其的組合進行壓力測試,估算組合的損失。第三,將損失與商業銀行的資本相對比。第四,根據資本分配權重,確定組合以資本表示的組合限額。第五,根據資本轉換因子,將以資本表示的該組合的組合限額轉換為以計劃授信額表示的組合限額
3.4.2信用風險緩釋:銀行運用合格的抵質押品、凈額結算、保證和信用衍生工具、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池等方式轉移或降低信用風險。
目的:1.孤立銀行通過風險緩釋技術有效抵補信用風險,降低監管資本要求2.孤立銀行通過開發更加高級的風險計量模型,精確計量銀行經營面臨的風險。
合格保證范圍:1.主權、公共企業、多邊開發銀行和其他銀行2.外部評級在A-級以上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3.雖然沒有響應的外部評級,但內部評級的違約概率相當于外部評級A-級以上水平
3.4.3關鍵業務流程/環節控制
1.授信權限管理原則:①給予每一筆交易對方的信用須得到一定權力層次的標準②集團內所有機構在進行信用決策時應遵循一致的標準③債項的每一個重要改變應得到一定權力層次的批準④交易對方風險限額的確定和對單一信用風險暴露的管理應符合組合的統一指導及信用政策,每一決策都應建立在風險-收益分析基礎之上⑤根據審批人的資歷、經驗和崗位培訓,將信用授權分配給審批人并定期進行考核-233網校編輯整理
2.貸款定價
(1)貸款最低定價=(資金成本+經營成本+風險成本+資本成本)/貸款額,稅收成本也包括在經營成本中。
3.信貸審批:待審分離、統一考慮、展期重審
4.貸款轉讓:通常指貸款的有償轉讓,與貸款銷售的區別是,貸款轉讓僅用于已經發放的老貸款,而貸款銷售適用于新貸款的發放。目的是分散或轉移風險、增加收益、實現資產多元化、提高經濟資本配置效率。大多數是一次性、無追索、一組同質性在貸款二級市場打包出售
5.貸款重組:期限、金額、利率、擔保、費用等,來進行重新的安排,調整,組織。
應該注意:是否可重組、如何進入重組、是否值得重組、重新評估擔保情況
重組流程:成本收益分析、確定重組方案(方向、重組計劃、時間約束、財務約束、各個階段的評估目標)、與客戶談判
重組措施:調整信貸產品、調整信貸期限、調整貸款利率、減少貸款額度、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業經營活動。
3.4.5 資產證券化與信用衍生產品
1.資產證券化
四類:信貸資產證券化(狹義);實體資產證券化;證券資產證券化;現金資產
產生現金流的基礎資產類型分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貸款形成階段分為存量和增量
有助于:①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有效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②商業銀行資本管理③化解不良資產降低不良貸款率④增強盈利能力,改善收入結構
2.信用衍生產品:分散商業銀行過度集中的信用風險;提供化解不良貸款的新思路;防止信貸萎縮,增強資本流動性;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使銀行得以擺脫在貸款定價上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