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管的辦法
市場準入、資本監管、監督檢查、風險評級
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手段審查
銀行機構的市場準入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機構準入。
二是業務準入。
三是高級管理人員準入。
市場準入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效率及便民的原則,其主要目標是:
(1)保證注冊銀行具有良好的品質,預防不穩定機構進入銀行體系。
(2)維護銀行市場秩序。
(3)保護存款者的利益。
資本監管:重要性、計算、資本監管的要點
重要性:銀行監管的核心、提升銀行體系穩定性維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促使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有效監管手段。
計算:
資本的構成:資本由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構成。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
資本扣除的相關規定:
商譽應全部從核心資本中扣除;
對未并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應分別從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中各扣除50%;
對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和企業投資,分別從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中各扣除50%.
表內信用資產的風險權重:
采用外部評級機構評級結果來確定對境外主權債權的風險權重。
對我國中央政府(含中國人民銀行)的債權統一給予0的風險權重。
對中央政府投資的公用企業的債權風險權重為50%,而對省及省以下政府投資的公用企業視做一般企業,給予l00%的風險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