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銀行主要業務(30%)
3.1負債業務
《商業銀行法》)規定,辦理儲蓄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活期存款通常1元起存,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角分不計利息。
除活期存款在每季度結息日時將利息計入本金作為下季的本金計算復利外,其他存款不論存期多長,一律不計復利。
從2005年9月21日起,我國對活期存款實行按季度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
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兩種存款外,只要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計結息規則由各銀行自己把握。
整存整取最為常見,是定期存款的典型代表。
③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計息: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約定自動轉存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全部計入本金。
④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計息: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
⑤存期內遇有利率調整,仍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目前,銀行提供一天、七天通知儲蓄存款兩個品種。一般5萬元起存。
同一存款客戶只能在商業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同業存放屬于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存放同業,屬于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
境內機構原則上只能開立一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限額統一采用美元核定。
同業拆借具有期限短、金額大、風險低、手續簡便等特點。
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從2007年1月4日起正式運行,為我國金融市場提供了1年以內產品的定價基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債券回購是商業銀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兩種。債券回購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債券回購的交易量要遠大于同業拆借。
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連續盈利;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