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結
本章分為民事法律和商事法律兩大部分講解。
民事法律部分包括民事權利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擔保法律制度。
商事法律基本規定是層次較高和實踐性很強的法律規范,該部分是對民事法律知識進行提高和升華的法律知識,對于拓寬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面,夯實專業基本功和培養自主學習和創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擔保法》分別從擔保概念、擔保期間、擔保金額、成立條件和實現方式等方面介紹了與銀行業務最相關的三種擔保形式,即保證、抵押和質押,
通過《公司法))的學習,了解公司的概念、組織機構和獨特的法律制度,尤其要掌握公司的終止制度。考慮到我國自2007年6月1日起實施新的《企業破產法》,本章側重介紹了法律上破產的含義、破產財產分配方面的基本知識,并在此基礎上介紹了銀行作為特定的債權主體如何在破產財產中實現權益保護。
通過《票據法》的學習,我們亦應主要掌握票據的概念與特征、票據的功能與權利,票據喪失的補救措施。
通過《合同法》的學習,應主要掌握合同的特征,合同生效的要件,無效合同、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