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間業務
第四節 托管業務
考點:托管業務【點擊試聽>>聽老師講解】
1.資產托管業務
(1)定義:指具備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與委托人簽訂委托資產托管合同.履行托管人相關職責的業務。
(2)托管人的職責:針對投資資產的安全保管、資金清算、會計核算、資產估值、投資監督及信息披露等。
(3)品種: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保險資產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券商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托管、信托資產托管、商業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托管、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產托管、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產托管等。
2.代保管業務
代保管業務是銀行利用自身安全設施齊全等有利條件設置保險箱庫.為客戶代理保管各種貴重物品和單證并收取手續費的業務。近年來,出租保管箱業務發展迅速,成為代保管業務的主要產品。此外,代保管業務還包括露封保管業務和密封保管業務。
備考提示
露封保管業務和密封保管業務在辦理保管時都注明保管期限和保管物品的名稱、種類、數量、金額等,區別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戶在將保管物品交給銀行時先加以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