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學習中,可通過不同的學習方法來提高學習效率,如“數字記憶”法,以下是學霸君通過“數字記憶法”整理的知識點,請收藏:
1、上市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為10%以上;公司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2、債券上市條件: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3、暫停和終止上市: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
4、個人保險代理人在代為辦理人壽保險業務時,不得同時接受2個以上保險人的委托;
5、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
6、票據權利的消滅: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7、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日內,也可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后,應當立即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通知后的3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在60日內申報權利;
9、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受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
10、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注:以上內容如與最新法律規定有所出入,以最新法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