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貸分離
1.含義
定義:將信貸業務辦理過程中的調查和審查環節進行分離,分別由不同層次和不同部門(崗位)承擔,以實現相互制約并充分發揮信貸審查人員專業優勢的信貸管理制度。
意義:獨立性和科學性;實現專家審貸;促進信貸管理機制改革、提高信貸管理水平及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2.一般操作流程
1)形式:崗位分離;部門分離;地區分離
2)信貸業務崗與信貸審查崗的職責劃分
業務崗:偏于一手資料的直接收集、辦理
審查崗:對已收集、辦理好的資料進行審核——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合理性、可行性
3)實施要點
審查人員與借款人原則上不單獨直接接觸;
審查人員無最終決策權;
審查人員應真正成為信貸專家;
實行集體審議機制——貸款審查委員會、表決原則:集體審查審議、明確發表意見、絕對多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