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課程內容的具體表現形式在我國,課程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即課程計劃(教學計劃)、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教材。
(一)課程計劃
1.課程計劃的概念
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不同類型學校的教育任務,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教學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計劃的組成部分
(1)課程設置
它主要包括學校要開設的學科和所要進行的各種活動,是課程計劃的首要問題。它是根據教育目的、學校的具體任務和修業年限制定的。
(2)課程開設順序
依據學科規定的年限、各門學科的內容和教學法的要求,確定各門學科的教學順序。學科的學習順序要反映學科本身的體系、各門學科之間的銜接性和相互聯系,還要考慮學生身心發展的水平和接受能力。
(3)教學時數
規定各門學科的教學時數,包括每門學科授課的總時數,各門學科在一學年的授課時數、每周的授課時數和各年級的周學時數等。各門學科的時間分配是根據培養目標的需要和各門學科的教學任務、教材分量和難易程度以及教學法上的要求來確定的。
(4)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
指每個學年階段的劃分,各個學期的教學周數,假期和節假日的規定等。這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活動負荷量。
3.制定課程計劃的原則
(1)教學為主,全面安排
在學校中搞“教學壓倒一切”,或者勞動或其他活動過多,都是不應該的。應該把主要時間和精力放在課堂上,學習一般科學文化知識,適當地安排生產勞動和其他活動。
(2)互相銜接,相對完整
小學、初中、高中要適當分段。每一階段的課程要相對完整;各階段之間又要銜接,保持基本的一貫性。在我國現階段,小學義務教育和初中階段的課程可以連貫起來安排,初中、高中的學科設置則應考慮各自的相對完整性。
(3)突出重點,注意聯系
對各個學科不能等量齊觀,平均對待,必須根據各學科的地位、作用、內容分量、教法特點等分清輕重和主次。對于主要學科,要從時間及安排上給予足夠的保證。同時,各學科之間要互相聯系,互相配合,而不能互相隔絕,各自為政。實行這一原則,可以使學生既能夠學到各科系統知識,又不致孤立片面,切實地打好基礎。
(4)統一性、穩定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各教育階段應有統一的課程計劃,以保證教育的質量。課程計劃必須穩定,“朝令夕改”是不行的,確有必要變動時,也必須制定出妥善的過渡辦法。但是,課程計劃的統一性和穩定性又必須與靈活性結合起來。無論是學科設置、順序安排、時數期限和假期的次數等,在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之間,都可以有所不同。沒有靈活性,就會脫離實際,從而破壞統一性和穩定性。
(二)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
1.學科課程標準
學科課程標準是根據課程計劃以綱要的形式制訂的有關課程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它規定課程的知識范圍、深度、體系、教學進度和教學法的要求。它規定出課程的實質性內容,是編寫教材的直接依據,也是檢查教學質量的直接尺度,對教師工作有直接的指導意義。
學科課程標準一般包括說明、正文兩部分。
(1)“說明”。扼要地敘述本學科的目的和任務,選材的主要依據,以及有關教法的原則性建議。
(2)“正文”。列出教材的篇、章、節、目的標題、內容要點和授課時數,實際作業的內容和時數,其他的教學活動,如參觀、考試等的時數。根據不同學科的要求,有的學科課程標準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
2.教材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準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中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包括教科書、教學指導用書、補充讀物、圖表等),也可以是聲像制品(包括幻燈片、電影片、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等)。
教科書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3.編寫課程標準和教材應遵循的原則
(1)思想性和科學性統一
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中所包含的內容必須是科學的知識,是經過實踐檢驗無可爭辯的事實及理論。教材的科學性是基礎,思想性應寓于科學性之中。在內容上既要使學生能從中掌握正確的觀點,又能掌握充分的材料,應該把理論、事實、觀點與材料緊密地結合起來。注意培養學生的辯證唯物主義觀點。
(2)理論聯系實際
首先,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的編寫不僅要有利于使學生掌握科學的系統的基礎知識,還要有利于培養學生運用知識的實際能力。對教材中的一些基礎知識、基本理論,要盡可能地指出它在科技生產中和生活中的效用性;其次,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還必須規定一定數量的實驗、實習、習題和練習,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再次,為了更好地為本地區的經濟服務,還可以因地制宜地編寫一些鄉土教材。
(3)穩定性和時代性結合
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都要加強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訓練,使學生對客觀世界的各個方面、對物質運動的各種形式有一個基本又相對完整的認識。但由于科學技術的發展十分迅速,同時基礎知識本身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為了給學生將來掌握新的知識打好基礎,因此,教材的內容要及時更新,把現代科學的最新成果滲透到教學內容中去,并且以學生可以接受的形式反映出來。
(4)系統性和可接受性
任何科學都有其自身的系統性。每門學科的體系必須考慮到每門學科本身的系統,只有這樣,才能使學生從客觀事物的發生發展中去認識它的本質。每門學科的內容包括基本原理、技能技巧的體系以及活動方法的體系。
學習內容的系統又不完全等同于學科系統。在編寫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時,它的分量、難易程度和體系都要符合一定年級學生的認識和發展的規律。要把科學知識的系統性和學生的可接受性有機地結合起來。
4.教科書的編排形式
教科書的結構要層次分明;文字表述要簡練、精確、生動、流暢;篇幅要詳略得當;標題和結論應用不同的字體或符號標出,使之鮮明醒目;封面、圖表、插圖要力求清晰、美觀;字體大小要適宜;裝訂要堅固耐用;規格大小、厚薄均要適宜、便于攜帶。總之,要符合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和美學的要求。
四、課程的類型
關于課程的類型,不同國家、不同時期、不同教育家持有不同的分類標準,因此,對課程的劃分也不同。
1.從課程管理制度角度可劃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校本課程)。
2.從課程的組織核心角度可劃分為學科課程、活動課程和綜合課程。
3.從學生對課程選擇的自由度方面可劃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4.從課程的存在形式上可劃分為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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