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貨幣市場
一、票據市場
1.票據市場的含義
票據市場是指通過票據的發行、承兌和貼現進行融資活動的貨幣市場。
2.票據的發行
票據的發行有兩種方式:企業自行發行和委托交易商代理發行。票據發行價格通常低于票據面額,這種情況以貼現方式發行。
3.票據的承兌
票據的承兌是指票據的付款人承諾在票據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按承兌人的不同,承兌可以分為商業承兌和銀行承兌兩種。由于銀行信用高于普通企業的信用,因而銀行承兌比商業承兌更受人信賴。
【例4.2】票據的承兌是指票據( )承諾在票據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2014年真題]
A.持有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申請人
【答案】C
【解析】票據的承兌是指票據的付款人承諾在票據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按承兌人的不同,承兌有商業承兌和銀行承兌兩種。
4.票據的貼現
(1)貼現
票據持有人在急需資金時,可以辦理貼現。貼現是指持票人為了取得現款,將未到期的承兌票據,以支付自貼現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為條件,向銀行所做的票據轉讓。銀行扣減貼息,將票據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票據到期后,銀行向票據的付款人收回票款。
(2)轉貼現和再貼現
轉貼現是商業銀行之間進行票據轉讓的活動;再貼現是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所做的票據轉讓。銀行貼現以后,若急需資金,則可以在票據到期之前辦理轉貼現或再貼現。
二、同業拆借市場
1.含義
同業拆借市場是除中央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市場,即金融機構之間利用資金融通的地區差、時間差調劑資金頭寸,由資金多余的金融機構對臨時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短期放款。
2.主要特征
同業拆借市場的主要特征有:
①同業性。參加同業拆借的成員,基本上是經營金融業務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②市場準入性。按照我國現行規定,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及各地設立的資金融通中心經批準可以從事同業拆借業務,而各類基金會、儲金會、結算中心等非金融機構,嚴禁從事資金拆借。
③短期性。同業拆借市場屬于短期金融市場,主要用于調劑資金的臨時余缺。
④大額交易。同業拆借適應金融機構間的需要,每筆交易一般數量很大。
⑤不提交存款準備金。通過拆借市場借入的資金按規定可以免交存款準備金。
三、證券回購市場
1.證券回購市場的含義
證券回購交易是指資金需求者出售中短期證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于未來某一時間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該種證券買回的短期融資方式。通過證券回購交易融通資金的市場就是回購市場。回購市場上交易的證券主要是國債,通常的回購市場就是指國債回購市場。
【例4.3】某商業銀行在出售國債的同時,與買方約定于若干天后以雙方事先商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國債買回,這種融資方式稱為( )。[2010年真題]
A.同業拆借
B.回購交易
C.期貨交易
D.票據貼現
【答案】B
【解析】證券回購交易是指資金需求者出售中短期證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于未來某一時間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再將等量的該種證券買回的短期融資方式。
2.證券回購
證券回購實際上是一種證券抵押融資:①證券出售方以證券作抵押,融入所需短期資金,調劑資金頭寸,又避免了因流動性而帶來的價格風險;②證券購買方獲取利息收入,并且有購入的證券作抵押,安全可靠。證券回購是貨幣市場上收益較高、流動性較強、風險較低的融資工具。利息由雙方事先確定,因此與作為抵押品被買賣的證券本身的利率無關。由于證券回購采取了證券抵押的形式,所以其利率一般比同業拆借利率低。
3.證券回購市場的參與者
回購市場的參與者有商業銀行、證券商、工商企業及政府。其中,主要的資金需求者是商業銀行和證券商,主要的資金供給者是工商企業和政府。由于證券回購期限短、風險小,安全方便,因而為銀行大量使用。
4.回購品種
按照融資期限的不同,國債回購市場有不同的回購品種。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例,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種。每一筆回購交易完成后,除利息外,交易雙方還需付給負責代理交易和結算的證券商和證券交易所一定的傭金,傭金比例根據回購期限的長短而定。
四、可轉讓大額存單市場
1.可轉讓大額存單市場
可轉讓大額存單市場是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發行和轉讓市場。
2.可轉讓定期存單
可轉讓定期存單(CD)是銀行為吸收資金而開出的按一定期限和利率支付本息、具有轉讓性質的定期存款憑證。在到期時,持有人可向銀行提取本息;到期前,持有人如急需現金,可以轉讓。其主要特點是:期限固定、面額較大、到期前可流通轉讓。
五、企業短期融資券市場
1.含義
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1年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2.相關規定
企業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相關規定有:
①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應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托管、結算;
②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均應經過在中國境內注冊且具備債券評級能力的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并將評級結果向銀行間債券市場公示;
③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時實行余額管理,短期融資券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④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所募集的資金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如果企業在短期融資券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則應提前披露。
⑤融資券發行利率或發行價格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
【例4.4】根據2005年施行的《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企業發行融資券時實行余額管理,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 )。[2010年真題]
A.20%
B.30%
C.40%
D.50%
【答案】C
【解析】為了控制風險,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時實行余額管理,短期融資券待償還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