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
征稅范圍的類型(了解):四種類型,我國是第三種
一、征稅范圍
(一)一般規定 |
1.銷售或進口的貨物(有形動產) |
(二)特殊規定 |
1.特殊項目: |
(三)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其它特殊規定 |
1.《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7項 |
(一)一般規定
1.銷售或進口的貨物(有形動產)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劃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現行增值稅的規定,納稅人提供下列勞務應當繳納增值稅的有( )。
A.汽車的租賃
B.汽車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正確答案』BD
(二)特殊規定
1.特殊項目:
(1)貨物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
(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托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均應征收增值稅。
(4)集郵商品的生產,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均征收增值稅。
(5)郵政部門發行報刊,征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征收增值稅。
(6)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的過網費,應當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