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應納稅額計算
(一)計算銷項稅額的時間限定
時間限定 |
稅法規定 |
銷項稅額的時間限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教材P96 |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
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 |
1.2009年12月31日前開具: |
2.2010年1月1日后開具: |
(二)計算應納稅額時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處理: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三)扣減發生期進項稅額的規定——進項稅額轉出
(四)銷貨退回或折讓的稅務處理:銷售方沖減銷項稅額,購貨方沖減進項稅額。
(五)向供貨方取得返還收入的稅務處理。
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調整為: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例題·多選題】某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其供貨企業達成協議,按銷售量掛鉤進行平銷返利。5月向供貨方購進商品取得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20萬元、進項稅額20.4萬元并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當月按平價全部銷售,月末供貨方向該商場支付返利4.8萬元。下列該項業務的處理符合有關規定的有( )。
A.商場應按120萬元計算確定銷項稅額
B.商場應按124.8萬元計算銷項稅額
C.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0.4萬元
D.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9.7萬元
[答疑編號346020606]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4.8÷(1+17%)×17%=0.70(萬元),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20.4-0.7=19.7(萬元)
(六)一般納稅人注銷時進項稅額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
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七)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的處理。
四、應納稅額計算舉例
【例題1·計算題】
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甲產品給某大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萬元;另外,開具普通發票,取得銷售甲產品的送貨運輸費收入5.85萬元。
(2)銷售乙產品,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銷售額29.25萬元。
(3)將試制的一批應稅新產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價為2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0%,該新產品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
(4)銷售2010年1月份購進作為固定資產使用過的進口摩托車5輛,開具普通發票,每輛取得含稅銷售額1.17萬元;該摩托車原值每輛0.9萬元。
(5)購進貨物取得稅專用發票,注明支付的貨款60萬元,進項稅額10.2萬元,另外支付購貨的運輸費用6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普通發票。
(6)向農業生產者購進免稅農產品一批,支付收購價30萬元,支付給運輸單位的運費5萬元,取得相關的合法票據。本月下旬將購進的農產品的20%用于本企業職工福利。
以上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的規定,請按下列順序計算該企業5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1)計算銷售甲產品的銷項稅額;
(2)計算銷售乙產品的銷項稅額;
(3)計算自用新產品的銷項稅額
(4)計算銷售使用過的摩托車應納稅額
(5)計算外購貨物應折扣的應納稅額
(6)計算應抵扣的進項稅額
(7)計算企業5月份合計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答疑編號346020701]
『正確答案』
(1)銷售甲產品的銷項稅額=80×17%+5.85÷(1+17%)×17%=14.45(萬元)
(2)銷售乙產品的銷項稅額=29.25÷(1+17%)×17%=4.25(萬元)
(3)自用新產品的銷項稅額=20×(1+10%)×17%=3.74(萬元)
(4)(此業務教材處理有誤,考生按照這里的解釋去理解)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本題銷售使用過的摩托車應納稅額=1.17÷(1+4%)×4%÷2×5=0.11(萬元)
(5)外購貨物應抵扣的進項稅額=10.2+6×7%=10.62(萬元)
(6)外購免稅農產品應抵扣的進項稅額=(30×13%+5×7%)×(1-20%)=3.4(萬元)
(7)該企業5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額=14.45+4.25+3.74-10.62-3.4+0.11=8.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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