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以自己名義對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答案】D
【解析】選項A:稅務機關與經法律、法規授權以外的其他組織以共同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選項B:稅務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上級稅務機關批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批準機關為被申請人;選項C:申請人對經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程序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審理委員會所在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要點 | 重點內容解釋 |
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 1.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2.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次序問題 對稅務機關作出征稅行為的爭議——三步曲:按規定繳納稅款、滯納金或提供擔保,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 對其他行為爭議——行政復議不是行政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 3.行政復議申請方式——可以書面申請或口頭申請 4.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不能同時進行 |
【例題11·單選題】以下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申請的規定正確的是( )。
A.申請人應在得知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15日之內提出復議申請
B.對于與稅務有關的爭議,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
C.稅務行政復議可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申請
D.申請人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C
【解析】申請人應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A選項錯誤;對于征稅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B選項錯誤;納稅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具體稅務行為不服,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申請行政復議,C選項正確;申請人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申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D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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