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逾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后,應及時對材料和職工個人信息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審核不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審核要點如下:
1、登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或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職業資格證書查詢欄目對證書進行查詢,核實證書的真實性。
2、通過失業保險業務信息系統查詢累計繳費月數,核定累計繳費月數的截止時間為申報日期。
3、核查跨統籌地區轉入職工的同一證書是否已在轉出地經辦機構享受補貼。
4、職工的同一證書是否已享受由就業專項資金補助的崗位技能培訓補貼。
(三)發放。經審核通過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將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申請人本人的社會保障(銀行)卡。
五、資金使用
企業職工技能提升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在失業保險基金科目中設立技能提升補貼科目進行歸集、核算和管理。
各市州、縣市區要將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規范運作,切實保證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運行?;鹬Ц赌芰ο鄬^弱的統籌地區,要通過預算管理及時反映基金缺口,通過省、市兩級調劑和當地財政補貼,確保符合條件的職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六、服務與監督
(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強化對技能提升補貼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失業保險業務信息系統、職業培訓實名制系統、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數據共享機制,通過數據的實時對比防止騙取冒領資金和重復享受;同時要嚴格財務管理和資金監管,防范廉潔風險。對資金審核、撥付、監督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以“規范、安全、便捷”為原則,制訂補貼資金審核、公示、撥付、監督等制度,將技能提升補貼受理、審核、發放等業務全程納入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實行技能提升補貼網上經辦。要嚴格按照實施辦法規定開展工作,不得更改申報主體,另行設置限制條件,增加申報材料,確保全省政策統一。
(三)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定期對技能提升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自覺接受檢、審計等部門監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州在政策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