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①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②基金募集情況;③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④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⑤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⑥基金財產的資產組合季度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⑦臨時報告;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⑩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或者仲裁;⑩中國證監會規定應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為
公開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②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③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④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⑤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例題】一般情況下,基金信息披露時間無法事先預見的是( )。
A.臨時信息披露
B.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C.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D.基金季度報告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