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當事人的信息披露屬于第二十章(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內容,考綱要求理解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理解基金托管人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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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析
一、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1、基金資產凈值披露
封閉式基金: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
開放式基金:在開始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開放申購和贖回后,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
2、基金定期報告
季度報告: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披露;半年度報告:上半年結束后60日內披露;年度報告:每年結束后90日內披露。
3、臨時報告(2日內編制并披露)
當發生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編制
二、托管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1、臨時公告書(2日內編制并披露)
當基金發生涉及基金托管人及托管業務的重大事件
①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負責人變動
②該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1年內變動超過30%
③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④托管人的法定名稱或住所發生變更
⑤發生涉及托管業務的訴訟
⑥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或托管人及其托管部門的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習題精選
1.關于基金的信息披露,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當日,在指定報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B、封閉式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應在每個開放日當日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
C、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閉式基金的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
D、基金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應向證監會提交上市交易公告書等上市申請材料
答案.C
解析: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管理人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故A選項錯誤。開放式基金在開放申購贖回后,應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故B選項錯誤。基金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應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書等上市申請材料,故D選項錯誤。
2.托管人應當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并披露臨時公告書的重大事項包括( )。
Ⅰ、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1年內變動超過30%
Ⅱ、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Ⅲ、托管人的法定名稱或住所發生變更
Ⅳ、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或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當基金發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業務的重大事件時,例如,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負責人變動,該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1年內變動超過30%,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托管人的法定名稱或住所發生變更,發生涉及托管業務的訴訟,托管人收到監管部門的調查或托管人及其托管部門的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等等,托管人應當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并披露臨時公告書,并報中國證監會及地方證監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