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勞務稅制度
重點難點及典型例題分析:
第一節 增值稅制
一、 掌握增值稅納稅人的規定;掌握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增值稅納稅人的規定
增值稅的概念: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從事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指以商品生產流通和勞務服務各個環節的增值因素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所謂“增值”,是指一個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創造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也可以認為是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時所取得收入大于其購進商品或取得勞務時所支付的金額的差額。
增值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另外,增值稅納稅人還包括:
(1) 把企業租賃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租賃人或承包人為納稅人;
(2) 對報關進口的貨物,以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的納稅人;
(3) 對代理進口貨物,以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可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現行增值稅稅制是以納稅人年銷售額的大小和會計核算水平這兩個標準為依據來劃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一般納稅人采用規范的計稅方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的計稅方法。根據稅法規定,達到三種標準(見教材)之一者,視為小規模納稅人。
【例題1】按照現行規定,下列各項中必須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是( )。
A.年不含稅銷售額在11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生產的納稅人
B.年不含稅銷售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批發的納稅人
C.年不含稅銷售額為150萬元以下,會計核算制度健全的從事貨物零售的納稅人
D.年不含稅銷售額為190萬元以下,會計核算制度健全的從事貨物生產的納稅人
【答案】C
【解析】對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為主的小規模商業企業,凡單位年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無論財務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均應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征收增值稅。
2.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我國1994年確定的增值稅征收范圍包括貨物的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四個環節。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凡是在這四個環節中銷售貨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都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征稅范圍的具體規定內容如下:(1)銷售貨物。(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3)進口貨物。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1) 視同貨物銷售的8種情況
(2) 混合銷售行為的幾項特殊規定:如運輸行業混合銷售行為的確定和電信部門混合銷售行為的確定
(3) 兼營非應稅勞務
【例題2】下列混合銷售行為中,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是( )。(2005年單選真題)
A.家具城銷售家具并實行有償送貨上門服務
B.電信部門銷售移動電話并為客戶有償提供電信服務
C.裝潢公司為客戶裝飾房屋并提供裝飾用輔助材料的行為
D.飯店提供餐飲服務并提供酒水
【答案】A
【解析】這道題的難度比較大,書上解釋的不太清楚,在此詳細和大家解釋一下。
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的范圍,又涉及營業稅的范圍,為混合銷售。 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征收營業稅,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征收營業稅。這一規定與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是一致的。但是,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應征收增值稅,而不征營業稅。這一特殊規定應予以重視。
注: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所謂非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混合銷售,有的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有的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如郵電企業、餐館、歌廳,既有應按營業稅中的“郵電通信業”、“服務業”、“娛樂業”稅目繳納營業稅的行為,又有銷售報刊、煙、酒等應按增值稅中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的行為。因此,必須正確加以劃分。需要解釋的是,出現混合銷售行為,涉及到的貨物和非應稅勞務只是針對一項銷售行為而言的,也就是說,提供非應稅勞務是直接為了銷售一批貨物而作出的,二者之間是緊密相聯的從屬關系,它與一般既從事這個稅的應稅項目又從事另一個稅的應稅項目,二者之間沒有直接從屬關系的兼營行為是完全不同的。對實際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行為,由于涉及不同的稅務處理,因此,要嚴格區分,不能混淆。根據有關規定,對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處理方法是: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則視同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上述所稱“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征收機關確定。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其他規定:
(1) 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貨物(5類)
(2) 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貨物(7類)
二、 掌握增值稅的稅率及使用;掌握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1. 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
(1) 基本稅率:17%
(2) 低稅率:13%。適用范圍主要是物質、文化生活必須用品和農業生產用品。
(3) 零稅率。適用范圍僅僅限于出口貨物
(4)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5) 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并兼營應屬一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其非應稅勞務從高適用稅率。
【例題3】下列貨物應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的是( )。
A.食用植物油 B.速凍食品
C.掛面 D.冷氣、暖氣
E.進口的化肥
【答案】ADE
【解析】增值稅的低稅率是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重要體現,其適用范圍主要是物質、文化生活必須用品和農業生產用品。
2.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商業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4%;商業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6%。
3.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先計算當期銷項稅額,然后再通過計算的銷項稅額抵扣當期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是按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 了解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和征收特點;熟悉增值稅的減免優惠政策
(1)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規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2)增值稅的減免優惠政策
有八個項目免征增值稅(要求記住)。
增值稅的減、免稅都限定在最后消費環節。納稅人兼營減稅、免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減、免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減稅、免稅。增值稅的起征點使用范圍僅限于個人。
(3)增值稅的納稅地點
(4)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時間
【例題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 )。(2005年單選真題)
A.發生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B.按合同的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C.簽訂銷售合同的當天
D.收訖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
【答案】B
【解析】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指納稅人發生納稅行為應履行納稅義務的時間,按銷售結算方式不同,具體有7項不同的規定。
四、 掌握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
1. 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購進免稅農業產品)
或 進項稅額=運費發票金額×扣除率(購進貨物支付的運費)
2. 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3.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第二節 消費稅制
重點難點及典型例題分析:
一、 掌握消費稅的納稅人;掌握消費稅的征稅對象;
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的流轉額征收的一種稅,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在特定環節征收的一種稅。所謂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屬于應當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簡稱應稅消費品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境內。
消費稅的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來說,消費稅納稅人包括: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注:“單位”指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且。“個人”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從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不再繳納工商統一稅,改為統一繳納消費稅、增值稅和營業稅。
消費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消費品,包括用于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生產消費的商品。我國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小汽車、摩托車等11個稅目;有的稅目,如:煙、酒和酒精,還下設若干子稅目。 上述11個稅目的貨物除普遍征收增值稅外,還要在出廠環節、進口環節和委托加工環節再征收一次消費稅。金銀首飾改在零售環節征稅。
各國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基本范圍不盡一致,大體上分為三種類型:
(1) 有限型:我國現行的消費稅的應稅范圍,基本上屬于有限型的類型。
(2) 中間型
(3) 延伸型
掌握各種類型主要包括的商品。
二、 了解消費稅的稅率;掌握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比例稅率,一種是定額稅率,即單位稅額。
消費稅的稅率是指應征稅額與應稅消費品計稅金額的比例。消費稅的稅率按產品設計,適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性質的稅率。其中黃酒、啤酒按噸規定定額稅率;汽油、柴油按升規定定額稅率,其他應稅產品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的高低是根據應稅消費品的盈利水平而定。現行的消費說稅率:
(1) 采用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及稅率規定
(2) 采用比例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及稅率規定
(3) 采用定額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及稅額規定
以及按適用稅率中最高稅率征稅的兩種特殊情況。
【例題1】下列應稅消費品中適用稅率為30%的的是()。
A.糧食白酒
B.珠寶玉石
C.煙絲
D.雪茄煙
【答案】C
【例題2】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是( )。
A.5% B.10% C.15% D.17%
【答案】A
掌握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一) 實行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二) 銷售數量的確定
(三) 銷售額的確定
(四)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1) 納稅人自銷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2) 自產自用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3)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4)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例題3】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的項目有( )。(2005年多選真題)
A.汽車 B.化妝品
C.卷煙 D.糧食白酒
E.薯類白酒
【答案】CDE
【解析】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三、 掌握消費稅的計算方法;熟悉消費稅的征收方法。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計稅依據×稅率,具體有以下形式:
(1) 納稅人自銷產品的應納稅額,采用了銷售收入金額和銷售數量兩種稅基。
(2) 自產自用通常指的是納稅人生產應稅消費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對外銷售,而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或用于其他方面。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額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按組成計稅價格納稅。
(3) 委托加工產品的應納稅額,按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確定的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4)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額,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5) 出口應稅消費品退稅的計算。
【例題4】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及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其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是( )。(2005年單選真題)
A.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B.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
C.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D.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答案】C
【解析】適用比例稅率的進口應稅消費品實行從價定率,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十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公式中的關稅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價格。
四、熟悉消費稅的征收方法:包括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1、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4)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消費稅的納稅期限。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七日內繳納稅款。
(三)消費稅的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回納稅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如需改由總機構匯總在總機構所在地納稅的,需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而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如需改由總機構匯總在總機構所在地納稅的,需經省級國家稅務局批準。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稅款。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第三節 營業稅制
重點難點及典型例題分析: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
一、掌握營業稅的納稅人;熟悉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熟悉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營業稅的納稅人,基本規定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還有四種特殊情況的規定。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其中包括:
(1) 交通運輸業
(2) 建筑業
(3) 金融保險業
(4) 郵電通信業
(5) 文化體育業
(6) 娛樂業
(7) 服務業
(8) 轉讓無形資產
(9) 銷售不動產
【例題1】下列收入中,應當征收營業稅的是( )。(2005年單選真題)
A.為轉讓著作權銷售電影母片所取得的收入
B.銀行銷售金銀業務取得的收入
C.郵政部門銷售的集郵商品取得的收入
D.建筑公司附設的建材商店銷售建筑材料取得的收入
【答案】A
【解析】A屬于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轉讓無形資產是指納稅人以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為前提,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為。營業稅征稅包括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營業稅現已規定的免稅項目:
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內部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一)營業稅暫行條例和國家政策性文件所規定的免稅項目
(1)育養。指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指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療。指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教育。指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文化。指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藝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二)國務院規定的免稅項目
(1)科研。指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
(2)個人轉讓著作權。
(3)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4)保險公司開展的1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所謂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期I年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保險。
(5)工會療養院(所)可視為“其他醫療機構”,免征營業稅。
(6)凡經中央及省級財政部門批準納入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無論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收取的,均不征收營業稅。
(7)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收費,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不征收營業稅:
1、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所屬財政、物價部門以正式文件允許收費,而且收費標準符合文件規定的;
2、所收費用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自己直接收取的。
(8)社會團體按財政部門或民政部門規定標準收取的會費,不征收營業稅;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院、青聯、臺聯、僑聯所收取的黨費、會費,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例題2】下列屬于營業稅免稅項目的是( )。(2005年單選真題)
A.外商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取得的技術轉上收入
B.文藝團體義演的門票收入
C.殘疾人福利企業向社會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
D.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答案】C
二、 掌握營業稅的稅率;掌握營業稅計稅依據的一般規定和特殊規定;
營業稅的稅率采用比例稅率依稅目設置,一目一率,分為3%、5%、8%、5%-20%四檔九種。具體稅率如下:
(1) 交通運輸業稅率為3%;
(2) 建筑業稅率為3%;
(3) 金融保險業稅率為每年最低1%,2003年為6%;
(4) 郵電通信業稅率為3%;
(5) 文化體育業稅率為3%;
(6) 娛樂業稅率為5%-20%;(娛樂業的具體適用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范圍內確定)
(7) 服務業稅率為5%;
(8) 轉讓無形資產稅率為5%;
(9) 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
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指提供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或者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統稱為營業額。
以上提到的九大項目各自有不同的計稅依據(詳細內容見教材)。其中注意文化體育事業的計稅依據。
三、掌握營業稅稅額的計算;熟悉營業稅的征收方法。
營業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例題3】某娛樂廳9月份門票收入為11萬元,相關煙酒和飲料收入7萬元,適用稅率為20%。該廳應納營業稅稅額為( )。
A.2.2萬元 B.3.6萬元
C.1.4萬元 D.0.8萬元
【答案】B
【解析】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11+7)×20%=3.6萬元。
應納稅額按人民幣計算。納稅人按外匯結算營業收入的,應當按規定先折算成人民幣后,在計算應納稅額。
營業稅的征收方法:
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納稅人應納稅額大小分別核定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不能按期納稅的,可核定按次納稅。
納稅地點:總的原則,是在發生地納稅,即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地。
營業稅的起征點:營業額未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免征營業稅;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額。起征點的規定只適用于個人。
【例題4】下列關于營業稅納稅地點的表述,正確的有( )。(2005年多選真題)
A.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所在地申報納稅
B.納稅人轉讓其人無形資產,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C.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D.單位或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所在地申報納稅
E.單位或個人出租設備,在出租單位機構據地或個人居住地申報納稅
【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