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名稱的確定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名稱應根據《計價規范》附錄的項目名稱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確定。《計價規范》附錄表中的“項目名稱”為分項工程項目名稱,一般以工程實體而命名。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以附錄中的項目名稱為基礎,考慮該項目的規格、型號、材質等特征要求,并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適當的調整或細化,使其能夠反映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
3.項目特征的描述
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際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義在于:
(1)項目特征是區分清單項目的依據。
(2)項目特征是確定綜合單價的前提。
(3)項目特征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基礎。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確定綜合單價的依據是( )。
A.計量單位
B.項目特征
C.項目編碼
D.項目名稱
233網校答案:B
4.計量單位的選擇
以“噸”為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小數點三位,第四位小數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為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小數點二位,第三位小數四舍五人;
以“項”、“個”等為計量單位的應取整數。
5.工程量的計算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應按附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是指對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計算規定。
除另有說明外,所有清單項目的工程量以實體工程量為準,并以完成后的凈值來計算。(此處說法不準確)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編制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其工程數量是按照( )計算的。
A.設計文件圖示尺寸的工程量凈值
B.設計文件結合不同施工方案確定的工程量平均值
C.工程實體量和損耗量之和
D.實際施工完成的全部工程量
233網校答案:A
6.補充項目
編制工程量清單時如果出現《計價規范》附錄中未包括的項目,編制人可進行補充,并報省級或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補充項目的編碼由附錄的順序碼與B和三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并應從×B001起順序編制,同一招標工程的項目不得重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