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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132熟悉建設工程節能的規定
《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鼓勵發展下列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
(1)新型節能墻體和屋面的保溫、隔熱技術與材料;
(2)節能門窗的保溫隔熱和密閉技術;
(3)集中供熱和熱、電、冷聯產聯供技術;
(4)供熱采暖系統溫度調控和分戶熱量計量技術與裝置;
(5)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及設備;
(6)建筑照明節能技術與產品;
(7)空調制冷節能技術與產品;
(8)其他技術成熟、效果顯著的節能技術和節能管理技術。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政策要求和建筑節能標準委托工程項目的設計。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節能設計文件,降低建筑節能標準。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建筑節能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保證建筑節能設計質量。新建民用建筑應當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擴建和改建時,應當對原建筑進行節能改造。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在進行審查時,應當審查節能設計的內容,在審查報告中單列節能審查章節;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結論應當定為不合格。
建筑節能標準和節能技術應當作為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造師等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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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140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消防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lZ30114l掌握消防設計的審核與驗收
一、消防設計的審核
根據《消防法》第10條的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
同時,根據《消防法》第11條的規定,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根據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應當使用不燃、難燃材料的,必須選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
二、消防設計的驗收
根據《消防法》第10條第3款的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