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53~1Z301054
lZ301053掌握投標的要求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投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投標報價;
(3)施工組織設計;
(4)商務和技術偏差表。
(二)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概念
所謂投標保證金,是為防止投標人不審慎投標而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設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招標人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文件;
(2)中標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協議。
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
(三)投標文件的提交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8條的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四)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9條規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40條規定,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不得補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標文件。投標人補充、修改、替代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接受;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lZ301054掌握聯合體投標
(2)招標人與中標后的聯合體只簽訂一個承包合同,而不是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同。
二、聯合體各方資質條件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1條的規定,對聯合體各方資質條件要求如下:
(1)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
(2)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3)由同一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5)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1Z301055~1Z301056
1Z301055掌握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2條、第33條的規定,投標人不得實施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一、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
三、以向招標人或者評委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四、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五、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1Z301056掌握開標程序
根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定,開標應當遵守如下程序: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