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備考正在進行中,233網校學霸君特別為大家整理了2022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歸納,大家可利用考點做好考前最后的沖刺!
2022二建工程法規知識點歸納【學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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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建法規知識點歸納: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種類和投保權益
一、抵押權
建設工程活動涉及的險種較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機器損壞險、機動車輛險、建筑職工意外傷害險、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工程監理責任保險等。
一、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 | 內容要點 |
承保對象 | 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筑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橋梁、水壩、港口等 |
原因 | 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的險種 |
投保人 |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 |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 |
被保險人 | (1)業主或工程所有人 |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 |
(3)技術顧問,包括業主聘用的建筑師、工程師及其他專業顧問 | |
保險責任范圍 | (1)自然事件,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
(2)意外事故,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 |
除外責任 | 必然的、正常的、無法避免的損失,如自然磨損、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費用、盤虧 |
責任事故,如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損失 | |
保險范圍外、期限外的損失 | |
已有其他保障,如領有公共運輸執照或已保險的運輸設備損失 | |
第三者責任險 | 建筑工程一切險往往還加保第三者責任險 |
保險期限 | 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于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 |
保險期限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生效日或終止日 |


二、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安裝工程一切險 | 內容要點 |
保險責任范圍 | 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
第三者責任險 | 安裝工程一切險往往還加保第三者責任險 |
保險期限 | 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于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占有或使用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 |
保險期限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安裝期保險生效日或終止日 | |
試車考核期 | 保險期內,一般應包括一個試車考核期 |
考核期的保險責任一般不超過3個月,若超過3個月,應另行加收保險費 | |
對于舊機器設備不負考核期的保險責任,也不承擔其維修期的保險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