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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試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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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單選題集訓
1、甲是某期貨公司的首席風險官,在任職期間,由于一些違法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根據規定,甲自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甲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A. 6個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參考解析: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2年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2、當期貨從業人員與投資者存在利益沖突無法繼續提供期貨業務服務時,應當通過(??)與投資者協商,采取辦法妥善予以解決。
A.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B. 所在期貨經營機構
C. 期貨交易所
D. 中國期貨業協會
參考解析:當從業人員與其所服務的投資者存在利益沖突或因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提供期貨業務服務時,應當通過所在機構及時與投資者協商,采取更換從業人員或其他辦法妥善予以解決。
3、期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首席風險官在失蹤、死亡、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下不能履行職責的,期貨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規定臨時決定由符合相應任職條件的人員代為履行職責,代為履行職責的時間不得超過(??)個月。
A. 2
B. 3
C. 6
D.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