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分別于3月1日、3月5日、3月10日與乙、丙、丁簽訂了出租某套房屋的書面合同,但均未交付房屋。丁于3月12日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丙聞知后,從甲妻處騙得房屋鑰匙.于3月15日搬入居住。四人因此發生爭執,訴至法院。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甲與乙、甲與丙的租賃合同因未登記備案而無效
B、丙有權拒絕返還房屋,因其已占有房屋
C、乙有權請求甲交付房屋。因其租賃合同成立在先
D、丁有權請求甲交付房屋,因其租賃合同已登記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6條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背擎偡课葑赓U合同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登記備案只是管理性強制規定,不影響合同效力.故A選項錯誤。由于乙、丙、丁均未合法占有租賃房屋,因此,應確定辦理了租賃登記的丁作為履行合同的承租人,故B選項錯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免費領2020-2016年真題答案
2、甲個人獨資企業主將企業名下所有動產為乙銀行設立浮動抵押。抵押期間,將所生產的產品A出賣給丙,丙支付了合理的價金,并且取得了物A的占有。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在物A出賣給丙之前,為乙銀行浮動抵押權客體的組成部分
B、未經乙銀行同意,甲不得轉讓物A給丙,除非丙代為清償債務以消滅乙銀行的抵押權
C、如果浮動抵押權已經登記.乙銀行可以繼續對物A行使抵押權
D、如果丙明知物A為抵押物仍然購買.乙銀行可以繼續對物A行使抵押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梢妱赢a浮動抵押的客體可以是現有的以及將有的全部家當。本題中,甲既然將“所有動產”設立浮動抵押,則物A轉讓之前,就構成浮動抵押物的組成部分,A選項正確。動產浮動抵押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動產浮動抵押,顧名思義,抵押的動產可以浮動(即可進可出),只要是正常浮動出去的,就不再受抵押權影響,即使是已經登記的抵押也不能對抗該動產的受讓人。正常浮動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正常經營活動中;(2)已支付合理價款;(3)買受人取得抵押財產(已經交付)。在浮動抵押,抵押人轉讓特定的抵押物,無需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不適用一般的抵押物轉讓規則,故B選項錯誤?!睹穹ǖ洹返谒陌倭闼臈l:以動產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因此,在浮動抵押,正常買受人取得特定的浮動抵押物的所有權時,該物上的浮動抵押權歸于消滅,且不問抵押權是否登記,也不問買受人是否善意,故C、D選項錯誤。
3、甲父母早逝,甲將父母生前唯一的一張照片交給乙照相館翻拍。翻拍前,乙的工作人員丙誤將該照片當成廢棄的照片放入碎紙機中粉碎。甲聞知后悲痛欲絕。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有權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精神損害
B、甲有權要求乙承擔侵權責任并賠償精神損害
C、甲有權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但無權要求乙承擔侵權責任
D、甲有權要求丙承擔侵權責任并賠償精神損害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加害給付中,權利人不能在違約之訴中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A選項錯誤。根據《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4條的規定,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的所有人有權以侵權為由,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故B選項正確。甲和乙之間成立承攬合同關系,乙照相館的違約行為構成加害給付,《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故C選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故D選項錯誤。
4、甲、乙、丙、丁按照3:4:2:1的份額共有一套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甲、乙可以決定將房屋出賣.無須經過丙、丁的同意
B、如甲將其份額出賣侵犯乙、丙、丁的優先購買權,則買賣合同無效
C、如甲要將其份額出賣,乙、丙、丁均主張優先購買權,應由甲決定賣給誰
D、如甲要將其份額出賣給乙,丙、丁均可主張優先購買權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甲、乙的份額已經超過2/3,可以決定出賣房屋,故A選項正確。侵害優先購買權,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不能主張轉讓合同無效或撤銷。故B選項錯誤?!段餀喾ń忉屢弧返?4條規定,兩個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且協商不成時,請求按照轉讓時各自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予支持。故C選項錯誤?!段餀喾ń忉屢弧返?3條規定,按份共有人之間轉讓共有份額,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梢?,共有人之間轉讓份額,不存在優先購買權,只有共有人向外轉讓才存在。故D選項錯誤。
5、下列關于民事法律關系說法正確的是:
A、民事責任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之一
B、甲埋怨乙對自己不夠朋友,乙回家后為了證明給甲看,寫下遺書自殺身亡,以證明自己
是甲的“鐵哥們”.甲對乙的死應當承擔責任
C、甲邀請好友乙到某大酒店就餐,但甲臨時有事未能前往,致使乙白等了一中午,甲應承擔賠償責任。
D、甲發請柬稱凡是參加我公司開業慶典的給予每人5000元贈品,當乙來時贈品發完了,乙什么都沒有得到,甲不承擔民事責任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民事法律關系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實并由民事法律規范調整形成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為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事責任為違反民事義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并非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故A選項錯誤。B項中甲對乙的埋怨不屬于侵權行為,乙死亡是乙自愿選擇之結果.甲無需對乙的死亡承擔責任。故B選項錯誤。甲邀請好友乙到某大酒店就餐的行為構成好意施惠.好意施惠行為在甲乙之間不會引起合同法律關系,甲未赴約不構成違約,甲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甲發請柬稱凡是參加我公司開業慶典的給予每人5000元贈品,其本質為作出贈與合同的要約,乙前來領贈品構成承諾,甲乙雙方成立贈與合同。但此時贈品已發完,贈與人甲享有任意撤銷權,乙未得到贈品不能要求甲承擔民事責任。故D選項正確。
熱點推薦:
2021年法考題庫:[章節練習][歷年真題][模擬試題][全真機考]在線測試
2021年法考報考信息查詢:法考報考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233網校法考火熱招生:講師帶你直擊考點、穩拿關鍵分、主客觀全面提升!【點擊前往>>】
掃碼或直接搜索微信號【ks233wx19】加學霸君好友免費領《2020-2016年真題及答案》、包郵送《法考精編講義》教輔書籍、享一對一報考答疑!
進微信群 | APP刷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