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罪(編號016)
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二、破壞交通設施罪(編號017)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破壞交通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三、破壞電力設備罪(編號018)
破壞電力設備罪是指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四、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編號019)考試大論壇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五、資助恐怖活動罪(編號020)
資助恐怖活動罪是指資助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行為。來源:考試大
六、劫持船只、汽車罪(編號021)
劫持船只、汽車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車的行為。
七、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編號022)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是指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機安全的行為。
八、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編號023)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是指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九、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編號024)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是指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出租、出借槍支,或者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十、丟失槍支不報罪(編號025)
丟失槍支不報罪是指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來源:www.examda.com
十一、危險物品肇事罪(編號026)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十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編號027)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十三、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編號028)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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