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去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也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其范圍包括: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的工作人員;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委員會工作人員;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各級審判機關;各級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但以上單位中的兼職人員、工勤人員不屬于公務員序列。法官、檢察官管理有專門規定的,依照專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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