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將于9月15日、16日舉行。今年的司法考試有哪些變化,命題趨勢如何,如何在關鍵時期準備考試,這些內容備受廣大考生關注。為了給考生提供一些實用性的參考,《半月談》雜志《考務之窗》欄目邀請了司法考試輔導專家和去年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撰寫文章,希望能對廣大考生有所裨益。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務分析
楊長庚
新法出臺及法律修訂引起的大綱變化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新大綱的形式變化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本要求有較大擴充,二是在各部門法后面增加了重要法律法規。對這些變化要客觀看待,考試要求中的了解、理解、熟悉、運用四個等級分類并無明確界限,對考生的指導意義有限,大綱中列出的法律、法規固然是考查重點,但并不是考試的全部,一些大綱中沒列的法律也可能考查。
另外,大綱的很多變化都是因為國家法律制度的變動而引起。國家法律制度的變動既包括新法的頒布、舊法的修改,也包括一些重要法規、司法解釋的出臺。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第二卷、第三卷所涉及的學科上面,如物權法、合伙企業法、破產法、刑法修正案(六)等,第一卷的科目也有涉及,如法理學中引入人大常委會監督法的內容,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部分介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等新的內容。
對三大實體法的考查有四大特點
作為司法考試的重頭戲,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實體法的命題以難度大、前沿性強、理論色彩濃而著稱。從近幾年的命題可以發現,對三者的考查有四大特點:一是前沿性理論和新增考點都得到了及時的考查。這在刑法學、民法學上表現得最為突出,考試試題已經遠遠不是本科生的水平所能應付的,一些新的理論也開始出現在試題里,比如債權保全中的撤銷權的性質就曾引發無數爭議。二是難點集中、重點衡重。在司法考試命題越來越分散化的趨勢下,三大實體法大體保持了重點突出的特色,比如刑法中的財產犯罪、民法中的一般財產法始終是命題的重心所在,行政法中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國家賠償仍然占有絕大部分的分值。三是案例化、綜合性試題占據主導地位。雖然都是考法條,三大實體法中的試題往往出以案例的形式,并且綜合多個考點,融合理論與法條,如果考生理論基礎不扎實、法條記憶不準確、法律分析不過硬,都很難做對試題。四是考查越來越精細。三大實體法,尤其是民法、刑法部分,原本重點突出,核心內容一考再考,這樣,命題就向細節方向發展,考試越來越有深度。這種細節既包括理論上的更進一步的認識,也包括司法解釋的更加詳細的規定。
民訴與刑訴:關注三大問題
關于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要說明以下三點:一是重點看法條。民訴和刑訴中都有一些比較純理論化的內容,對這些內容要高度重視。但是民訴和刑訴主要是考查法條,所以復習的后期背誦記憶法條就成為考生的重要任務。二是關注訴訟法試題的綜合化趨勢。訴訟法考查理論本來不多,重點又突出,要增加難度必然會加強綜合考查,所以要特別注意考點之間的串聯和比較,比如去年的很多民訴試題都是貫穿了民訴全書的。三是提防大題。訴訟法部分每年最大的疑問就是考不考司法文書,去年沒考,不等于今年也不考。鑒于刑訴部分在去年卷四中所占分值極少,今年肯定會反彈,很可能出現司法文書或者論述題,考生有必要特別準備。
不要因科目“零碎”而放棄
卷一涉及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國際公法等8個學科,這些學科連同卷三的商法,其最大的特點就是零碎,內容龐雜、考點極多,令考生無從下手,許多人往往產生放棄的念頭。但是放棄占200分的9個科目顯然是不可取的。所以還是要充分認識這些學科的特點:
一是重點與非重點。在上述9個學科中,理論法學部分(含司法制度)和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以下簡稱“三國法”)部分相對而言,重點突出一些。商法、經濟法部分較為繁雜,不過商法部分的公司法屬于重頭戲。“三國法”部分,除了國際公法重點模糊之外,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還是有重點可尋的。所以,要從9個學科中找出各自的重點內容和重點法條,這樣會比盲目背誦或者簡單放棄好得多。
二是理論與法條。對于法理學、法制史以及“三國法”的大部分內容而言,因為其核心內容全是理論,只要理解掌握相關理論就可以,所以重點是看教材。而對于憲法學和司法制度而言,多數考點是由法條而來,所以重點在于背法條。至于商法、經濟法部分,除了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會涉及一些基礎理論外,其余都是考法條,所以掌握重點法條就是得分的“不二法門”。
三是試題強調應用性。為了體現司法考試的特性,就連法理學和法制史這些科目都非常看重考生的分析能力,題目往往設計成案例型。而“三國法”等科目會經常在故事中考查理論知識。同時,試題非常貼近社會熱點。比如法理學會考查新增的熱點,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法制史則可能會考查歷史上的反貪污、刑訊逼供等。所以,關注社會、留心熱點永遠有利于司法考試得分。(編輯:孫愛東)
我是這樣備戰司法考試的
高洪波
我參加了3次司法考試,2004年和2005年都不幸敗北,去年終于如愿以償通過了。現在總結我的“司考”之路,最大的感受就是,“司考”就像熬“中藥”,得拿出信心、恒心、慧心,慢慢地熬。
信心是基礎。司法考試被認為是國內最難通過的資格考試之一,很多人很早就給自己設了一道“攔路虎”,在心理上就已經輸掉了這場“攻堅戰”。恒心是保障。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是一邊工作一邊復習。因此,要排除一切干擾,專心備考。面對繁多的法條和考試的壓力,很容易產生厭倦和逃避心理,此時千萬不要放棄,一定咬牙堅持住。慧心是關鍵。司法考試這劑“中藥”也并不是靠吃苦就能取勝的,科學的“熬藥”方法,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同時,在考前準備工作上要做實做細,分步驟實施。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總結:
第一,基礎階段。中國的法制建設正趨于完善,許多法學問題都在法學家的爭論中,尚未形成定論,司法考試作為職業資格考試,一般以通常說法為標準。建議在最開始的復習階段,要通讀往年推薦教材,以建立自己的整個知識構架。
這個階段是對基本知識、基本原理理解把握的過程。復習中不要輕易放棄某些所謂的“冷點”,也不要輕易繞過難點。當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也不可取。因此,分析歷年真題尤為重要。通過研究真題和解析,可以了解司法考試要考什么、怎么考,把握命題方向、重要考點及答題思路。這樣,應考能力就會得到加強,復習方向就會更加明確。
第二,強化階段。結合新大綱,對各科進行總體整理,對重點、難點進行提煉和把握,特別是新增考點和新修訂考點,最好按專題歸納整理知識內容。如發現前階段看過的地方記憶模糊了,切忌急躁,要在理解的基礎上加強記憶,特別是要把那些重點和難記的部分徹底吃透。
這個階段要多做些題,通過習題可以驗證復習效果、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爭取讓這些知識爛熟于心。司法考試題量很大,記憶、理解和使用的熟練度很大程度上會決定你的成績。
第三,法條階段。司法考試就是要考查應考人員的法律運用能力。縱觀歷年考試真題,不難看出法規的考查一直占很大比重。法條是司法考試的“牛鼻子”,但列入司法考試范圍的法條足有1.2萬多個。此時方法的選擇尤為重要,要在重點法條基礎上掌握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司法解釋直接關系到法律法規的適用問題,在司法考試中非常重要。
第四,模擬考場。模擬題要精練精做,注意選擇帶詳細解析的套題,兩套基本就可以。即使是不參加培訓班的模擬考試班,自己做模擬試卷也要嚴格按照時間和程序來。通過模擬考試,在形式上熟悉司法考試的安排、答題的速度與規律,提高臨場應試能力,避免犯技術性錯誤。
第五,考前沖刺。這個階段的復習可能會是我們司法考試期間最為痛苦的時期,因為你往往會覺得各種壓力陡然增加。建議每周根據情況及時調整沖刺計劃,每天都要總結當日的復習結果。同時要將這幾個月來的復習好好梳理,避免出現雖然知道知識點,但是卻無法在頭腦里構建出清晰的框架的情況。
在這個階段,關鍵是記憶那些最重要的東西。司法考試拼的不光是學問的深厚,更是記憶力的強弱,理解得再好,如果記不準,也很難做對題目。在這段時間,就要把精力花在能夠很快撈分的帶有背記性質的科目上。同時,要看看自己平時掌握不牢的東西和大綱新增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