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考試大論壇
空氣空間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國家領空;另一部分是領空之外的空氣空間。
1.國家領空的地位國家對它的領陸和領水上空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領空主權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
?、兕I空資源的開發利用權。這種權利是排他的,未經國家許可外國航空器不得飛經或飛入。為了維護國家領空主權和安全,國家對于非法入境的外國航空器可以采取適當的措施,如警告、攔截、迫降、驅逐等。但對民用航空器不得使用武力。
②制定航空法律規章和執行的權利。
?、郾A魢鴥容d運權。
?、茉O立空中禁飛區。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2.領空之外的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國家領空之外的空氣空間是不屬于任何國家的主權范圍,各國航空器可以自由飛行,但要遵守國際法。如受專屬經濟區制度、南極制度及國際航空法的限制。
?。ǘ﹪H民航制度
1.航空器的登記和國籍制度
按《芝加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凡是從事國際航空的航空器均應在一國登記并取得該國國籍,還要在航空器上標出國籍標志和登記標志。
2.國際航空運輸制度
?、賴H航空運輸飛行類型和飛行權來源:www.examda.com
國際航空運輸有航班運輸和非航班運輸。按《芝加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凡從事國際航班運輸的航空器飛經或飛入締約國必須得到許可。許可方式由關系國確定,可簽訂國際協定或特別許可。從事非航班運輸的航空器飛經或飛入公約的締約國,只要不作營業性的降停可以不用再征得許可。
?、趪H航空運輸義務
這項制度要求國家從事國際民用航空運輸活動應遵守國際義務。例如,不得濫用民用航空運輸,進行違反國際法的活動;采取便利航空運輸的措施;防止傳染病的傳播;對允許飛入或飛經的外國的航空器,在飛行條件和限制方面應平等對待,不應給予差別待遇;促進國際統一標準和措施的采行。
(三)懲治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
1.危害國際民航安全非法行為的確定
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非法行為的確定的根據是《東京公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及其補充議定書。
?。?)《東京公約》規定了兩種行為屬非法行為:
?、俑鲊谭ㄒ幎▽儆诜缸锏男袨椋?BR> 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載人員及財產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紀律的行為。
(2)《海牙公約》規定的是任何人在飛行中的航空器內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脅,或用其他恐嚇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該航空器的行為屬于犯罪行為(當屬非法行為)。這種行為的未遂行為,以及實施這種行為或未遂行為的共同行為均屬犯罪行為。
?。?)《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實施以下行為屬于犯罪:
?、賹︼w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采取暴力行為,從而危及該航空器的安全;
?、谄茐氖褂弥械暮娇掌骰蚴蛊涫軗p,而不能飛行或危及它的飛行安全;
?、墼谑褂弥械暮娇掌鲀确胖没蚴顾朔胖媚撤N裝置或物質,可能破壞該航空器;或使其受損壞以致不能飛行或危及其飛行安全;
?、芷茐幕驌p害航行設備或妨礙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飛行安全;
?、莨室鈧魉吞摷偾閳螅瑥亩<帮w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這些犯罪的未遂行為,以及實施這些行為或未遂行為的共犯行為均屬犯罪。
(4)《補充蒙特利爾公約議定書》規定了危害國際民用航空機場安全的行為為非法,包括:
?、賹H機場內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傷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該機場安全的行為;
?、谄茐幕驀乐負p壞國際機場的航空設備及停放在機場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斷機場服務。這些行為的未遂行為,以及這些行為或未遂行為的共犯行為。
2.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非法行為的管轄權
綜合《東京公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及其補充議定書的規定,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以下幾類國家有管轄權:
?、俸娇掌鞯牡怯泧?;
?、诤娇掌鹘德鋾r,被指稱的嫌疑犯依在該航空器內,該航空器的降落地國有管轄權;
?、墼谧鈦頃r不帶機組的航空器內發生犯罪或針對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營業地國或其永久居所地國有管轄權;
?、茏镄邪l生地國有管轄權;
?、菹右煞赴l現地國;
⑥依各國國內法規定的其他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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