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際海上貨運的主要運輸方式,海上貨物運輸方式有可以分為兩種:
(一)、班輪運輸
1、 班輪運輸,也叫提單運輸。
2、 提單的法律性質:提單是初步證據,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是物權憑證。
3、 提單的分類:已裝船提單和收貨待運提單;實踐中,通常不接受收貨待運提單。
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根據我國《海商法》,記名提單即便背書也不得轉讓。指示提單背書轉讓。
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實踐中,通常不接受不清潔提單。
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
運費預付提單和運費到付提單;
4、 提單與保函(裝運港、目的港),我國《海商法》沒有規定保函的效力,但在
實踐中承認善意保函的效力,三大提單公約中,只有漢堡規則對善意保函作了肯定性的規定。
裝運港發貨人與承運人之間的保函分為善意保函和惡意保函,善意保函是在雙方無惡意串通的情形下達成的,在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有效,不能對抗第三人。惡意保函是絕對無效的,又可分為三種:
(1)、雙方惡意串通換取清潔提單的保函,可以是善意的,也可以是惡意的。
(2)、倒簽提單保函,惡意保函。
(3)、預借提單保函,惡意保函。
目的港承運人和提貨人之間的保函——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貨,這里的保函也區分善意和惡意而效力不同。我國認為副本提單加保函是不允許提貨的,如果承運人將貨物交給收貨人,他就必須向正本提單持有人承擔責任。
5 、三大提單公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
1 )、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A 、《海牙規則》
① 、承運人的最低限度的義務:適航義務,包括船舶適航、船員適航、船艙適貨,時間上,包括開航前和開航時。程度上,謹慎適航。
② 、管貨義務,承運人應適當謹慎的裝載、操作、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卸載貨物。
③ 、行使合理航線的義務,不得繞航。
B 《維斯比規則》同《海牙規則》。
C ,《漢堡規則》中,承運人對于貨物的滅失、損害以及遲延交付所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責任制度
A 、《海牙規則》采用不完全過失責任,承運人對于航行過失免責、火災免責、海上危險免責、檢疫限制免責、貨方過錯免責、貨物本身的原因免責,共有 17 項免責事由。
B 、《維斯比規則》同《海牙規則》。
C ,《漢堡規則》采用完全過失責任,廢除了航行過失免責、火災免責。
3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
A 、《海牙規則》采用鉤到鉤。
B 、《維斯比規則》同《海牙規則》。
C 、《漢堡規則》采用收到交。
這里注意,我國對于集裝箱采用接到交,非集裝箱,鉤到鉤。
4 )、遲延交貨的責任
A 、《海牙規則》與《維斯比規則》未作規定。
B 、《漢堡規則》規定限額為遲交貨物應付運費的 2.5 倍,但不應超過所有貨物應付運費的總額。
5 )、承運人賠償限額
A 、《海牙規則》規定每件或每單位 100 英鎊。
B 、《維斯比規則》采用了雙重限制,既有按件賠償,也有按重量賠償,看哪一個賠償數額更高就依哪一個賠。
C 、《漢堡規則》在《維斯比規則》的基礎上,提高了 25% .
6 )、索賠時效
A 、《海牙規則》與《維斯比規則》提貨時發現,當時就可以提出索賠,如果損壞不明顯,發現后 3 日內提出索賠,聯合檢查,無需提交。
B 、《漢堡規則》規定,提貨時發現的,次日開始提出索賠,如果損壞不明顯的,發現后 15 日內提出索賠,聯合檢查,無需提交。
7 )、訴訟時效
A 、《海牙規則》的訴訟時效是 1 年。
B 、《維斯比規則》的訴訟時效時 1 年,雙方協商可以延長,對第三者的追償訴訟,還有 3 個月的寬期限。
C 、《漢堡規則》的訴訟時效是 2 年。
8 )、適用范圍
A 、《海牙規則》適用于在締約國簽發的提單、租船合同項下的提單。
B 、《維斯比規則》適用于在締約國簽發的提單、自一個締約國港口起運、首要條款、租船合同項下的提單。
C 、《漢堡規則》適用于在締約國簽發的提單、裝貨港或卸貨港或備選卸貨港在締約國、首要條款、租船合同項下的提單。
(二)、租船合同運輸
1 )、航次租船合同,也叫程租,是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合同,提供船舶,配備船員,已完成一個航次為支付租金的標準,出租人負責船舶上物料的消耗和航線的確定。裝卸期間條款是航次租船合同的特色,如果承租人提前完成裝卸,船公司會支付給承租人速遣費,如果承租人遲延完成裝卸,船公司會向承租人收取滯期費。
2 )、定期租船合同,也叫期租,是出租人提供約定的船舶,并配備船長和船員,但船舶上物料的消耗和航線的確定由承運人負責。停租條款是它的特色,例如我國海商法規定,船舶連續 24 小時以上不能運作,承租人就可以停付租金。
3 )、光船租賃,也被稱為財產租賃合同。注意光船租賃期間設立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法。
注意:三大提單公約,不適用于租船合同,只適用于租船合同中的提單。
相關推薦: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