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92年司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外國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的暫行規定第15條:“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及其成員,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一)向當事人提供該律師事務所律師已獲準從事律師業務的國家的法律和有關國際條約、國際商事法律和國際慣例的咨詢;(二)接受當事人或中國律師事務所的委托,辦理在該律師事務所律師已獲準從事律師業務的國家的法律事務;(三)代理外國當事人,委托中國律師事務所辦理在中國境內的法律事務。”第16條:“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及其成員不得從事下列業務活動:(一)代理中國法律事務;(二)向當事人解釋中國法律;(三)中國法律不允許外國人從事的其他業務活動。” 采集者退散
3、下列哪些案件,律師不應當代理當事人申請再審? [CD]
A.裁定不予受理 B.駁回起訴
C. 按督促程序審理 D.依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后維持原判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4、被害人死亡的,律師可以接受被害人近親屬的委托,擔任其近親屬的代理人而不是擔任已死亡的被害人的代理人。
5、律師受聘擔任法律顧問后,主要從事的工作不包括:[C]
A.協助聘請方領導人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聘請方的重大事宜和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B. 參與聘請方的重要經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處理法律事務
C.配合聘請方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業務教育
D.參與起草、審核聘請方重要的規章制度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6、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范圍:(1)協助聘請方領導人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聘請方的重大事宜和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2)參與起草、審核聘請方重要的規章制度。(3)審核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起草、談判工作。(4)參與聘請方的重要經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處理法律事務。(5)接受委托,辦理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6)接受委托,參加糾紛處理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7)開展與聘請方業務活動有關的法律咨詢。(8)配合聘請方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作為原告方律師,在代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時應當考慮以下問題:(1)確定原、被告。(2)確定被侵犯的專利權。(3)防止專利被撤銷或無效。(4)審查訴訟時效。(5)進行侵權技術對比。(6)選擇管轄法院。(7)請求證據保全、財產保全、先予執行。(8)明確賠償數額。
作為被告方律師,在代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時應當考慮以下問題:(1)原告有無訴權,被告是否適當。(2)請求撤銷專利權或反訴專利權無效。(3)提起管轄異議。(4)提出反擔保。(5)訴訟時效抗辯。(6)公知技術抗辯。(7)在先使用權抗辨。(8)禁止反悔原則的適用。(9)方法專利侵權的舉證。(10)尋求和解。
8、律師是接受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參加行政訴訟,則其權利依法受到以下限制:第一,沒有起訴權。第二,沒有反訴權。第三,沒有自行收集證據權。第四,沒有和解權。
9、律師不能同時代理雙方進行訴訟;是有利害沖突雙方的法律顧問,則不能代理其中任何一方進行該案訴訟,也不適宜居間調解。
10、只要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的,終生不能從事律師工作。
只要受過刑事處罰的,終生不能從事法官、檢察官工作。
11、國資所、合作所、合伙所的發起人都必須在3個以上,且發起人都必須是具有三年以上的執業經歷,在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之日前三年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處罰,能夠專職從事律師職業的人員。
12、律師對法律援助資金提供資助有強制性資助和自愿性資助兩種,律師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不僅要提供規定數量的無償法律援助,而且還有義務提供有償法律援助,即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后可獲得法律援助機構付給的報酬。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具體形式即為法律援助資金提供資助和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更為具體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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