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包括民法總論(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權利、自然人、法人、法律行為、代理、時效)、物權法總論、債法總論、合同法總論和侵權法總論;
二、重要專題:
合同的效力、買賣合同、物權變動、特殊侵權、權利分類、合同解除等。
三、民法中的三角關系:
無權代理(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無權處分(權利人——無權處分人——第三人) www.Examda.CoM考試就上考試大
債權讓與(債權人——債務人——受讓人)
代位權(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
債權人撤銷權(債權人——債務人——第三人)
轉租(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
四、“次新法”(2007——2010年的新增法規)
— 總論:《訴訟時效解釋》— 物權:《物權法》、《建筑物區分所有司法解釋》、《物業服務合同司法解釋》— 合同:《合同法解釋二》、《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侵權:《侵權責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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