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行為
民事訴訟行為表現為人民法院、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各種訴訟行為,它會引起訴訟上法律后果的發生,并推動著民事訴訟的發展。訴訟行為必然是當事人、訴訟參與人與人民法院之間的行為。
在民事訴訟中,判斷是否屬于訴訟行為的關鍵在于看行為的對象,訴訟行為的特點是該行為發生在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與人民法院之間。如起訴行為、答辯行為、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行為、法院通知證人到庭作證的行為等均屬于民事訴訟行為;有些則不屬于訴訟行為,如委托代理人的行為;還有一些則屬于法院內部行使職權的行為,如法官匯報案件的行為。
注意:是否屬于訴訟行為的關鍵在于看行為的對象。
[例]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的哪些活動屬于民事訴訟活動?
A、受理案件 B、合議庭向審判委員會匯報案情
C、作出判決 D、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
答案:ACD
(二)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表現為人民法院與各訴訟參與人之間在民事訴訟中形成的各種權利義務關系。有以下特點:
1、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人民法院與一切訴訟參與人之間存在的訴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2、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中始終作為主體的一方,并居主導地位。在民事法律關系中,雖然各訴訟參與者都參與民事訴訟,但有一方總是人民法院,另一方則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還有可能是訴訟中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等,而且在各個法律關系中,人民法院居主導地位;
注意:判斷是否屬于民事訴訟法律關系,首先要排除沒有人民法院的一組。
3、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既分立又統一的法律關系;
4、引起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是訴訟中發生的法律事實。
[例]:下列哪項法律關系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A、原告與其代理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B、證人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
C、原告律師與被告律師之間的法律關系
D、人民法院與指定的鑒定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答案:D
(三)訴訟上的法律事實
訴訟上的法律事實包括兩類:一是訴訟上的法律行為;一是訴訟上的事件。
1、訴訟上的法律行為是指訴訟法律關系主體在訴訟上所進行的有意識的訴訟活動,即通常所說的訴訟行為。其有兩種形式:
(1)作為,是指有關的訴訟法律關系主體實施了法律規定的訴訟行為,如原告起訴、撤訴、被告反訴等;
(2)不作為,是指訴訟法律關系主體在有權進行有關訴訟行為的情形下不實施有關的訴訟行為。比如,一審當事人在上訴期間內不提起訴,執行程序中的權利人在申請執行期內不申請執行等等。
訴訟上的事件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發生的不以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件。訴訟上的事件主要包括:當事人死亡、法人消滅、非法人團體被撤銷或消滅等等。
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