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條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
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考點]第三人制度
[相關法條]
《民訴意見》第66條、第97條、第160條;《民通意見》53條;《合同法解釋(一)》第16條,第24條,第27條—29條,《擔保法解釋》第127條,《關于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民訴法〉的若干規定》第9-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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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1.參訴根據:對本訴原被告爭議的標的主張獨立的請求權
2、參訴方式: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起訴的方式參加訴訟
3、參訴地位: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起訴的方式參加訴訟,成為參加之訴的原告
4、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必要共同訴訟人之區別
區別項 |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
必要共同訴訟人 |
*參訴依據 |
有獨立的請求權 |
存在共同的權利義務關系 |
參訴地位 |
原告 |
可為共同原告,也可為共同被告 |
*參訴方式 |
主動參加 |
可主動參加,可被法院通知參加 |
*參訴時間 |
一審開始后,結束之前 |
可在一審、二審、再審的各階段 |
參訴目的 |
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維護自己及共同訴訟人的合法權益 |
爭議對象 |
本訴的原、被告雙方當事人 |
僅為對方當事人 |
合并種類 |
兩個獨立之訴的合并 |
訴訟主體的合并 |
(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掌握:
1.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他人正在進行的訴訟標的不能主張獨立的請求權,但其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對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理解時,應注意兩點:第一、三個主體之間存在兩個內容、客體相牽連的法律關系;第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本訴一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有發生爭議的可能,并且該爭議直接影響本訴當事人之間的法案關系。
2.法律規定的可以作為無獨第三人的典型情形
(1)代位權訴訟。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6條,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
(2)因缺陷產品引起的侵權訴訟。根據《民通意見》53條,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不合格的產品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制造者或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運輸者和倉儲者對產品質量負有責任,制造者或銷售者請求賠償損失的,可以另案處理,也可以將運輸者和倉儲者列為第三人,一并處理。
(3)撤銷權訴訟中的第三人。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24條,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時只以債務人為被告,未將受益人或者受讓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該受益人或者受讓人為第三人。
(4)合同轉讓中的第三人。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27條—29條,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后,債務人與受讓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后,受讓人與債權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受讓人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合同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對方與受讓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對方就合同權利義務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出讓方列為第三人。
(5)保證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據《擔保法解釋》第127條,債務人對債權人提起訴訟,債權人反訴的,保證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3.法律規定不能做無獨第三人的情形
根據《關于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民訴法〉的若干規定》第9-11條的規定:
(1)受訴人民法院對與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直接牽連和不負有返還或賠償等義務的人,以及與原告或被告約定仲裁或有約定管轄的案外人,或者專屬管轄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均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2)人民法院在審理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對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人,證據已證明其已經提供了合同約定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產品的,或者案件中的當事人未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提出異議的,或者作為收貨方已經認可該產品質量的,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3)人民法院對已經履行了義務,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并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人,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
4.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權利
根據《民訴意見》第66條,在訴訟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出上訴。但該第三人在一審中無權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無權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或者申請撤訴。
根據《民訴意見》第97條,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案件,人民法院調解時需要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義務的,應經第三人的同意,調解書應當同時送達第三人。第三人在調解書送達前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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