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2005-3-47 )中國甲公司與某國乙公司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在中國仲裁過程中,乙公司申請財產保全,即要求扣押甲公司在某港口的一批機器設備。仲裁委員會對此申請應如何處理?
A.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直接向有關法院提出申請
B.審查后直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由有關法院執行
C.將乙公司的申請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中級法院裁定
D.將乙公司的申請提交機器設備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裁定
【答案】C
【考點】涉外仲裁中的申請保全程序
【詳解】《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采取財產保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涉外仲裁機構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提交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本題符合法律規定的只有C項,因此選C。
67. (2005-3-48 )下列關于證人及證人證言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凡是了解案件情況的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B.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
C.與當事人一方有親戚關系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D.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況下可以作為證人
【答案】C
【考點】證人的作證資格
【詳解】《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民訴證據規定》第53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以上是對證人作證資格的規定。C項中的與當事人有親戚關系的人如果能正確表達意志,了解案情,還是可以作證,法律并沒有因證人的親戚身份而取消其證人資格。因此選C。
68. (2005-3-49 )某仲裁機構對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進行裁決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決。甲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公司申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經審查,法院認為乙公司的申請理由成立,裁定不予執行該仲裁裁決。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請復議一次
B.甲公司與乙公司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C.甲公司與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D.當事人不可以再就該糾紛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訴
【答案】B
【考點】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的處理
【詳解】《民事訴訟法》第217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題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新的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因此選B。
69. (2005-3-50 )四方公司與海通公司因合同糾紛進行訴訟,一審判決海通公司勝訴。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在第二審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為海鷗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情況下,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
A.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B.將海鷗公司和海洋公司列為共同訴訟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C.將海鷗公司和海洋公司列為共同訴訟人,進行調解或者判決,不必發回重審
D.仍將海通公司列為當事人,進行調解或者判決,執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鷗公司和海洋公司為被執行人
【答案】C
【考點】二審程序中當事人變更后的處理
【詳解】《民訴意見》第189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作為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分立后豹基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共同訴訟人;合并的,將合并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當事人。不必將案件發還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本題中海通公司分立為兩個獨立的公司,法院依法直接合并為共同訴訟人,不影響正常的審判,因此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