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2003-3-44) 甲與乙簽訂銷售空調100臺的合同,但當甲向乙交付時,乙以空調市場疲軟為由,拒絕受領,要求甲返還貨款。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甲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存這批空調
B.空調在向當地公證機關提存后,因遇火災,燒毀5臺,其損失應由甲承擔
C.提存費用應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乙不領取空調,則歸甲所有
【答案】AC
【考點】標的物提存的事由和法律后果
【詳解】《合同法》第10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二)債權人下落不明;(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合同法》第103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第104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102. (2003-3-45) 公民甲與乙書面約定甲向乙借款5萬元,未約定利息,也未約定還款期限。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時生效
B.乙有權隨時要求甲返還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D.經乙催告,甲仍不還款,乙有權主張逾期利息
【答案】ABD
【考點】借款合同的生效與履行
【詳解】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間返還同種類同數額的貨幣的合同。借款合同,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性合同以外,都是諾成性合同。實踐性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諾成性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也就是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211條第l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3條規定:“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103. (2003-3-46) 某刊物不愿讓別的刊物隨意轉載其刊物上發表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
A.在刊物上發表不得轉載的聲明
B.在每一篇文章都刊載作者不許轉載的聲明
C.在刊物的聲明中載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專有使用權
D.不須作任何聲明
【答案】BC
【考點】著作權的行使方式
【詳解】《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0條規定:“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聲明不得轉載、摘編其作品的,應當在報紙、期刊刊登該作品時附帶聲明。”第24條規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著作權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104. (2003-3-48) 李某患有癲癇病。一日李某騎車行走時突然犯病,將一在路邊玩耍的6歲兒童撞傷,用去醫療費200元。該案責任應如何承擔?
A.李某致害,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B.雙方都無過錯,應分擔責任
C.兒童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由其承擔損失
D.應根據雙方經濟情況分擔損失
【答案】BD
【考點】公平責任原則
【詳解】《民法通則》第132條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雙方都不存在過錯,所以應當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分擔損失。
105. (2003-3-49) 合同規定甲公司應當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貨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貨物運送到乙公司。此時乙公司有權應當如何處理?
A.拒絕接收貨物
B.不接收貨物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C.接收貨物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D.接收貨物并要求對方支付增加的費用
【答案】AD
【考點】合同的提前履行
【詳解】《合同法》第71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本題中,甲公司按合同規定應當在8月30日交貨,8月中旬。甲公司把貨物運送到乙公司,則乙公司可以拒絕接受貨物,也可以接受貨物并要求對方支付增加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