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2005-3-84 )下列關于胡芳及其子女遺產繼承權的說法何者正確?
A.胡芳對張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應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B.馬飛對張樺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
C.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對張樺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
D.馬飛對馬俊的遺產享有轉繼承權
【答案】ABD
【考點】喪偶兒媳的繼承權順序,代位繼承權、轉繼承
【詳解】《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胡芳作為張樺的兒媳對張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應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馬明作為張樺的兒子先于張樺死亡,應當由馬明的子女代位繼承。因此,馬飛可以對張樺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張樺的晚輩直系血親,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繼承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這條是關于轉繼承的規定。馬明是在馬俊死亡后,其遺產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適用轉繼承制度。由此可知,本題的答案為ABD。
甲對乙享有60萬元債權,丙、丁分別與甲簽訂保證合同,但未約定保證責任的范圍和方式。戊以價值30萬元的房屋為乙向甲設定抵押并辦理了登記。請回答以下85-88題。
37. (2005-3-85 )下列關于乙、丙、丁關系的表述何者正確?
A.丙、丁的保證都為連帶責任保證
B.丙、丁對乙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但彼此之間不負連帶責任
C.若丙與丁事后約定各自擔保乙的30萬元債務,該約定未經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償了全部債務,應首先向乙追償,若乙不能償還再要求丙分擔責任
【答案】AD
【考點】連帶責任保證的認定、內容以及連帶保證人之間保證責任的分配問題
【詳解】根據《擔保法》第1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因此,丙、丁的保證都為連帶責任保證,選項A正確,B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以其相互之間約定各自承擔的份額對抗債權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于丙和丁分別與甲簽訂保證合同,即使更改保證合同中的連帶保證責任條款,并非應當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對債權人沒有對抗效力,選項C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因此,若丁代乙清償了全部債務,應首先向乙追償,若乙不能償還再要求丙分擔責任,選項D正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D。
38. (2005-3-86 )下列關于丙、丁、戊關系的表述何者正確?
A.若甲放棄對戊的抵押權,則丙、丁只對甲的30萬元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擔保證責任,丙、丁可主張先訴抗辯,要求甲先行使對戊的抵押權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選擇一人,要求承擔擔保責任
D.若甲、戊之間的抵押被宣告無效,丙、丁應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ACD
【考點】關于保證責任的承擔問題
【詳解】根據《擔保法》第28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選項A正確。根據《擔保法》第28條第1款的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甲可選擇,只是物保人在人保之外承擔責任,故C正確,B不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8條第2款的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選項D正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CD。
39. (2005-3-87 )若甲對乙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一年,下列說法何者正確?
A.乙若對甲進行清償,則事后無權要求甲返還
B.丙若對甲進行清償,則無權對乙進行追償
C.甲不能對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權
D.倘甲催告乙還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簽字,訴訟時效將因中斷而重新起算
【答案】AB
【考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和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法律效力
【詳解】根據《民通意見》第171條的規定,“過了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選項A正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5條的規定,“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擔保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B正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第2款的規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后,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后的2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選項C錯誤。D說法不正確。
40. (2005-3-88 )若乙的朋友己與乙達成協議,由其代替乙向甲還款,下列說法何者正確?
A.該協議在通知甲后發生效力
B.如甲同意該協議,則丙、丁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C.甲同意該協議,戊無論同意與否均應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D.若甲、戊都同意該協議,甲對戊的抵押權不因債務轉移而受影響
【答案】BD
【考點】合同債務轉移的效力
【詳解】根據《合同法》第84條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選項A錯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的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選項B正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2條第2款的規定,“主債務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抵押人仍可以其抵押物擔保數個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本案中,即使債權人甲同意該債務轉讓協議,但如果抵押權人戊不同意,則其不承擔抵押擔保責任,選項C錯誤。綜合上述法律規定,債務轉讓如果征得債權人和抵押人的同意,則抵押權不因債務轉移而受影響,選項D正確。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BD。
張某到保險公司商談分別為其62歲的母親甲和8歲的女兒張乙投保意外傷害險事宜。張某向保險公司詳細詢問了有關意外傷害保險的具體條件,也如實地回答了保險公司的詢問。請回答以下89-92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