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憲法的淵源與憲法的結構
一、憲法的淵源:
憲法的淵源主要包括五類:1)憲法典;2)憲法性法律;3)憲法慣例;4)憲法判例;5)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
注意憲法性法律只是法律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不是憲法的組成部分。
憲法慣例的特征有三個:1)沒有具體的法律形式;2)內容涉及國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3)主要依靠公眾輿論而不是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
注意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雖然是憲法的淵源之一,但能否成為一國憲法的淵源,則取決于國家是否參與和認同。
二、憲法的結構:
憲法典的總體結構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則三大部分。
注意附則是憲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與一般條文相同。附則具有兩大特點,一是只對特定的條文和事項適用的特定性,二是只對特定的時間和情形適用的臨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