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社區工作的特點與方法
【本節知識重點】
社區的含義
社區工作的含義
社區工作的專業特點
社區工作的具體目標
社區工作的實踐原則
一、什么是社區
社區是居住于某一區域,具有共同關系、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
組成要素包括:人口、地域、設施、互動和社區意識。
我們也可以換種說法,即社區是在一定地域范圍中人們生活的共同體。社區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社區是一個人群,他們住在相當鄰近和銜接的地區,彼此常有往來;
二是具有若干共同的利益,彼此需要支援;
三是具有若干共同的服務,如交通、學校、市場等;
四是面臨若干共同問題,如經濟、環境、教育等;
五是產生若干共同的需要,如生活的、心理的、社會的等。
注意區分相似的概念:
1、社區不同于國家。“國家”屬于政治學的范疇,私有制之后才產生。“社區”屬于社會學范疇,私有制之前的原始社會就已經出現。
2、社區不同于城市。城市是與“鄉村”相對應的概念。“社區”既可以存在于城市,也可存在于鄉村。
3、社區不同于社會群體。“社會群體”是指一定的社會關系聯結起來的人類生活的共同體。如血緣關系的家族、地緣關系的鄰里、業緣關系的同事等,他們的關系是超越地域范圍的。社區內存在很多社會群體,但社區具有鮮明的地域性,這是社會群體概念無法取代和覆蓋的。
二、社區工作的含義
社區工作是社會工作的三大直接工作方法之一。我們可以認定社區工作是以社區為對象的社會工作介入方法,它通過組織社區成員參與集體行動去界定社區需要,合力解決社區問題,改善生活環境及生活質量;在參與過程中,讓社區成員建立對社區的歸屬感,培養自助、互助與自決的精神,加強他們在社區參與及影響決策方面的能力和意識,發揮其潛能,以實現更和諧的社區。
從事社區工作的專業人員稱社區社會工,簡稱社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