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關系的規定
1、夫妻關系。
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兩方面內容。
(1)夫妻人身關系:獨立姓名權;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計劃生育義務。
(2)夫妻財產關系: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
法定財產制中,在沒有約定的條件下適用,是共同財產制和個人特有財產制相結合。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和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應歸夫妻個人所有,不屬于共同財產。
(3)夫妻相互扶養的權利與義務。
2、親子關系。
(1)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4個方面):撫養,教育,保護,管教。
(2)子女對父母贍養、扶助的義務。
3、祖孫、兄弟姐妹關系。
撫養、扶養、贍養關系,第二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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