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1、救助對象:救助對象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2、救助內容與標準
(1)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配置和康復訓練等。
(2)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本地財力狀況、保障對象數量、殘疾類別等,分類確定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經費保障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3、工作流程
(1)申請;(2)審核;(3)救助;(4)結算。
4、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納人政府預算。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2022年真題示例:
1、茜茜,3歲,戶籍所在地為甲縣乙鎮,患先天性聽力障礙,為照顧年幼的茜茜,其父母一直未外出工作,全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近期,父母想為茜茜申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植入人工耳蝸,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茜茜父母應向( )提出申請。
A .乙鎮人民政府
B . 甲縣民政局
C . 甲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D . 甲縣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