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主體、對象及范圍
1、主體: 各級政府是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主體。
2、主要對象: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以及企事業單位。
3、范圍: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困難群體、特殊人群和受災群眾。
(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程序與監督管理
1、程序:1)編制預算 2)組織購買(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3)簽訂合同 4)指導實施
2、監督管理6點要求:
1)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
2)切實加強過程監管
3)建立由購買方、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
4)堅持過程評估和結果評估、短期效果評估和長遠效果評估、社會效益評估和經濟效益評估相結合。確保全面性、客觀性、科學性。
5)將考評結果與后續政府購買服務掛鉤。
6)建立征信管理制度。
2022年真題示例:
1、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指導意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程序是( )和指導實施。
A .擬定計劃、申報預算、組織購買
B .擬定計劃、組織購買、簽訂合同
C .編制預算、擬定計劃、組織購買
D .編制預算、組織購買、簽訂合同